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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長期代理教師聘期短聘之假性失業問題 露出曙光朝正向改變

看板studyteacher板作者truffaut (Bon Vivant)
時間 (2017-04-08 17: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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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第1379期會員快訊】長期代理教師聘期短聘之假性失業問題 露出曙光朝正向改變




發報日期:106 年 3 月 30 日星期四 理事長:張旭政老師  發報單位:法務中心

長期代理教師聘期短聘之假性失業問題 露出曙光朝正向改變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為撙節人事支出,在長期聘任的代理教師聘期上加以限制,形成代理
教師暑假期間因在規定聘期外,不僅沒有薪資待遇,相對也失去職業保障。即便教育部之
前修改聘任辦法得「再聘」,並無改變前述困境,有口惠而不實、為德不卒之議。

全教總關注前述代理教師聘用問題,長期在教育部各相關會議上,據以提出爭取完整聘任
之訴求。近期,全教總在105年11月1日召開『誰A走了代理教師的薪水?全教總要求保障
代理教師應有權益』,全教總要求縣市政府和學校應發給代理教師一年聘期及完整薪資,
還給代理教師應有的權益。並於105年11月4日再度發布新聞稿~『還給代理教師一年約
全教總要求縣市政府限期回應』,要求縣市政府「說清楚、講明白」,同時在一個月內承
諾還給代理教師一年的聘期和薪水,否則全教總將發動大型抗爭活動。



國立學校代理教師獲完整一年聘期

教育部國教署因應全教總訴求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於105年11月11日召開「研
商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代理教師聘期會議」,國教署並於105年11月21日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50133947號函周知國立學校:「為穩定教學人力,請學校給予職缺未聘專任教師之代理
教師聘期1年並按月核支1年薪資,代理教師之實際工作內容應請貴校於聘約內自行規範訂
定。如因特殊情形於學年開始後甄選聘任代理教師,則另依其起聘日辦理。」,也就是說
,國立學校教評會在審議一學年長期代理教師聘任時,應給予完整12個月聘期,相對的,
受聘的代理教師有完整12個月薪資(另加1.5個月年終獎金),並享有完整的職業保障(
勞保、勞退、健保)。



教育部召開會議研商代理教師聘期共識朝調整聘期規劃

教育部105年11月18日、同年12月26日及106年3月9日召集直轄市、縣市政府研商代理教師
聘期一事。全教總獲邀參與12月26日與3月9日兩場會議,除持續表達訴求外,配套上並提
出相關法規之修正意見,以符法制。三次會議之最後結果朝正向回應全教總訴求,決議如
下:

1.   含括上、下學期聘期之代理教師若因業務需要兼任行政職務者,朝支薪至隔年7月31
日之方向規劃辦理。

2.   有關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再聘含括上、下學期聘期之代理教
師,為避免因聘期不連續,導致暑假期間失業,而又未能請領失業補助,爰建議各地方政
府朝支給完整年薪方向規劃,並於暑假賦予其任務,相關任務應納入聘約敘明。

3.   本部專案補助經費增置之代理教師(如採代理教師方式達成合理教師員額事項、國
小提高教師員額編制至每班1.65人、國小2688及國中450等),因已依年薪設算補助經費
,建議各地方政府朝聘任至隔年7月31日之方向規劃辦理,倘有經費不足部分得由本部國
教署予以補足,至於未支用之結餘款則應予繳回。

4.   教育部與地方政府將督導各級學校,對於暑假期間未給薪情形下,學校不得要求代
理教師到校工作。

5.   對於長期代理教師起聘日,審酌代理教師於開學前確有備課需求,爰建請各地方政
府宜逐步漸進將起聘日往前調整,給予代理教師適當時間準備課程。

6.   考量偏遠地區聘用代理教師不易,基於學生受教權益且為降低教育現場教師流動率
,俟「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立法後,建議各地方政府朝提供偏遠地區代理教
師聘期至隔年7月31日方向規劃辦理。



全教總持續追蹤進展,促使落實決議事項

   薪資之核發應立基於公平正義原則,全教總對於教育部與各地方政府,依據前開會議
的決議,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所聘含括上、下學期聘期之兼任行政
職務、獲再聘及專案增置員額方案之代理教師,能朝給予聘期至隔年7月31日方向規劃辦
理,給予肯定,也會持續追蹤進展與實施狀況,全教總將繼續朝「各中小學代理教師之聘
任,比照國立學校辦理」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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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賦與任務…  嗯 通通做行政的可能性?04/08 17:35
#2
: 代理專任也還是10個月吧?04/08 17:36
#3
: 至少幫大家爭取了 雖然教育部回覆還是官腔 但感謝全教總仗04/08 17:38
#4       義直言04/08 17:38
#5
:  希望能領完整薪水,暑假也要生活啊!04/08 17:55
#6
: 有正式公文來再說04/08 18:14
#7
: 縣立及市立呢?還是10個月啊04/08 19:49
#8           錢是撥足額喔,但是卻給10個月,錢勒?04/08 19:50
#9
: 我覺得要減少暑假失業、地方政府支出不致增加太多,除了04/08 20:37
#10         兼行政或接暑輔一律要12個月聘期外,兼導師或科任聘期從804/08 20:37
#11         /3至7/1,也不用特地賦予啥任務(頂多要求要幾小時線上研04/08 20:37
#12         習之類,對納稅人有交代)04/08 20:37
#13
: 假個屁,是真失業好嗎,沒錢沒留職,這不是失業那是三小04/08 22:16
#14
: 正式老師暑假還不是放爽爽,有需要啥任務,為何代理就要?04/08 23:37
#15
: 因為職稱不一樣04/09 00:15
#16
: 為什麼代理暑假要做事,我們學校回覆,正式老師薪水是政04/09 08:22
#17         府給的,代理的暑假,是學校的錢支出。我聽到是這樣。04/09 08:22
#18
: 所以那2個月的薪水是學校A走囉?04/09 10:17
#19          這樣也太怪了吧!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04/09 10:17
#20
: 之前不是有老師算過 其實並沒有多給04/09 10:32
#21
: 地方政府沒錢,結案04/09 11:13
#22
: 教育部給的多數都不夠,多的都要繳回,學校不能挪用,不04/09 14:30
#23          足的由學校人事費支應,給不給薪沒有明確公文下來人事會04/09 14:30
#24          計都不會過,所以並不是學校不給,這筆錢用起來超麻煩。04/09 14:30
#25
: 請問今年公民缺預估大概有幾個?04/09 15:25
#26
: 所以暑假政府給的,都不用做事就是了。嗯。04/09 16:43
#27
: 錢就是給足額啊,給10個月,多的就變成業務費好嗎!04/09 20:00
#28
: 主要是聘約沒有滿一年,錢當然沒法給一年,先改聘書要緊。04/09 20:44
#29
: 專款最好是可以變業務費,當會計都這麼好過就是了,而且04/09 22:30
#30          加上勞健保勞退年終,補助款是不夠的04/09 22:30
#31
: 還是10個月......04/10 10:01
#32
: 六都剩臺南和桃園還沒改市立04/10 10:07
#33          台北市立建中 臺中市立中一中04/10 10:07
#34          等級y差好多04/10 10:08
#35
: 代理只有十個月聘期,申請失業補助時卻被羞辱刁難,這是真04/10 10:14
#36       失業非假失業,多的是代理到了開學才能確定有班可上,或是04/10 10:14
#37       育嬰侍病假的突然回來。5/1沒放假,薪水十個月,真的很心04/10 10:14
#38       酸啊04/10 10:14
#39       記得之前有版友提出過,代理教師們ㄧ起5/1請假,或是大家一04/10 10:17
#40       起ㄧ年不要接聘,不過應該很難響應。我個人願意~04/10 10:17
#41
: 超額延退 現在國中代理都變兼課了04/10 10:33
#42
: 一定不會有人有guts一年都不接聘的 除非家裡經濟條件04/10 17:47
#43           很好吧!04/10 17:47
#44
: 一年不接聘就等三招找大學畢業的就好啦04/10 19:18
#45
: 意思是要兼行政才有完整聘期的意思?奇怪正式老師暑04/11 10:47
#46            假就不用兼行政?04/11 10:47
#47
: 滿6年自第7年起可休21日數 滿14年自第15年起可休30日數04/11 10:52
#48          公務人員04/11 10:52
#49
: 很優的金金計較教育,政府都這麼計較,叫我們不要計較!04/16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