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推 : 水很深 11/30 00:40
2F推 : 對阿,層層堆積的事件不會消失不見 11/30 00:41
3F推 : 是不必去查 11/30 00:41
4F→ : 光是選舉能指揮那麼多部會出來當狗,就夠讓大家多想一些 11/30 00:42
5F→ : 有的沒的 11/30 00:42
6F推 : 館長利用完可以扔了,一樣是商人486聽話得多,不覺得真的 11/30 00:43
7F→ : 幫他查 11/30 00:43
一堆人包括我要不是館長鬧 也被騙了 以為槍手被判十五年重罪
原來真的開三槍只判五年 十五年是其它不相干的案子加上去的
號稱抓了十幾個 結果只有“兩個”跟館長事件有關
那你它媽的弄張表說你抓了一堆人 不就是在騙人嗎?
※ 編輯: ivorysoap (27.247.127.24 臺灣), 11/30/2022 00:47:03
8F推 : 綠圾亂搞 11/30 01:12
9F推 : 人民不相信政府 11/30 01:18
10F→ : 館長中槍部位是手腳,以犯意來說,這部分殺人未遂罪就沒 11/30 02:04
11F→ : 辦法判,能判的就是傷害罪,沒有重傷的傷害罪就是五年以 11/30 02:04
12F→ : 下,所以判五年是頂了 11/30 02:04
13F噓 : 樓上是在說啥鬼? 判決書就寫依殺人未遂了 11/30 02:31
14F→ : 殺人未遂部分只有判五年好嗎? 11/30 02:36
15F→ : 非法持有手槍判四年,所犯之參與犯罪組織及擄人勒贖, 11/30 02:38
16F→ : 想像競合論以擄人勒贖罪,處有期徒刑9年 11/30 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