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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號外] 禾馬電子報─雲嫣抄襲事件公開聲明

(10/11篇)
看板Romances言小板作者aprilwater (曖婆瓦忒)
時間 (2006-04-03 12:45:30)
推文15則 (6推 0噓 9→)
#1
:推~ 可想 編輯本身的素養便有其可質疑之處04/02 23:54
#2
:感覺編輯也很無辜 他總不可能什麼書都讀過都記得04/03 00:03
#3         重點是抄襲的作者本身品行不佳04/03 00:04
#4         就算沒讀過傷心咖啡店之歌也不等同於書籍涉獵不廣吧04/03 00:05
#5
:也對啦 不過會覺得抄襲這種荒繆的事竟在總總錯誤下就發生04/03 00:09

回推文
可能因為我是讀傳播的
而編輯這個工作 通常也在我們畢業後的工作選擇範圍內
所以會不自覺的提高標準

我想說.......
沒有任何人是無辜的
會造成這個事件 出版社的人必定要負上一些責任(當然實際上有沒有.....- -)

另外我會認為編輯書籍涉獵不廣的原因
我原文中解釋得很清楚了
當年閱讀傷心咖啡店之歌的氛圍
大概就像第一次親密接觸那樣
對編輯來說
書應該是他們必備的常識
當從事一行和書息息相關的工作時
怎麼可以不勤加閱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tw)
◆ From: 218.169.225.56
#6
:我覺得妳的想法很合理,但實際上有一個問題就是,主編每天04/03 13:40
#7       要審的稿應該有一堆吧,換作是我,我可能會對同類的書冷感04/03 13:40
#8       加上現在網路上的文章太多太多太多了(這是我一直看不完的04/03 13:41
#9       想法)要辨認出這是抄襲的作品,對編輯們也是一大問題吧!04/03 13:42
#10
:當然:p 我文中也說了 我算是拿高標準去評論這件事04/03 16:52
#11
:我也是讀傳播的,認同你所說編輯應多充實自我04/04 02:17
#12       不過不等於一定檢查的出來,我看過傷心咖啡店之歌04/04 02:18
#13       但我現在大部分內容都忘了。也許我當那個編輯也會出錯吧04/04 02:18
#14
:同意樓上 原po也說了 要有小說才能清楚的對照出來04/04 10:35
#15         如果光讀過沒記熟 看不出來有抄襲是很可能的....04/0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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