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討論] 關於最近很熱門的修憲議題

看板PublicIssue板作者ifulita (和泉政宗)
時間 (2022-01-16 00:00:44)
推文19則 (2推 0噓 17→)
我國憲法歷經七次增修但憲政體制仍存在許多的問題,
所以近來修憲再度成為熱門議題,
目前在立法院的修憲委員會裡總共有75件委員提案要審查,
包括參政年齡、落實三權分立、政府體制改革、國會職權、人權保障和基本國策及憲法修
正程序等,
因此我有三個問題想請教大家的意見。

一、在憲法所有需要修改的地方裡大家認為最迫切需要修正的是什麼?
二、「十八歲公民權」為目前立法院各黨團的最大共識,各黨委員都有相關修正提案,那
   麼這次憲改是否應該優先處理「十八歲公民權」的修正?
三、針對憲法裡還有什麼其他需要修正的地方嗎?

我先說說我自己的意見,
首先在憲法所有需要修改的地方裡我個人認為最迫切需要修正的是十八歲公民權,
正確來說最迫切需要修正的是將投票權下修至十八歲、將參選權下修至二十歲,
而不是只有將投票權下修至十八歲而已,
這是因為十八歲公民權是世界潮流,
當世界各國紛紛將公民權下修至十八歲時台灣的公民權還維持在二十歲這未免太跟不上世
界潮流,
再說目前年滿十八歲就必須負完全的刑事責任、服兵役甚至可參與公務員及司法官考試,
民法也已經將成年的定義下修為十八歲等2023年1月1日就會正式施行了,
當十八歲就已經是成年人時卻還沒有擁有完整的公民權這未免太不合理,
另外十八~十九歲的青年他們承擔著國家的未來卻無從透過選票甚至是親身參選來參與政
治這未免也太不合理了,
難道讓年輕人參與政治對台灣未來來說不是一件無比重要的事嗎?

其次關於這次憲改是否應該優先處理「十八歲公民權」的修正我個人認為應該,
理由誠如前面所述,
儘管朝野政黨對這項議題都有共識,
KMT立委林為洲自己也說了KMT相當支持修改選舉權的年齡,
KMT立委們也分別針對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提案,
但落實下修「十八歲公民權」這件事卻始終沒有實現不管怎麼講都不太好,
再怎麼說公民的權利及義務還是應該要對等才比較好,
立院諸公們當年也是十八歲的青年,
今天他們剝削青年就是在剝削當年的他們自己,
當年他們走得多辛苦、多不被看好、多不被重視今天這群青年也一樣。

最後關於憲法裡還有沒有其他需要修正的地方,
我個人認為光是政府的政治體制需要修正的地方就很多了,
增修條文裡的東西應該該要修改進憲法本文裡然後廢除增修條文,
但考量到能成功通過的機率這些都可以先不處理,
可以先將修憲門檻進行下修,
從目前的「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下修為「三分之二之出席,及
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之決議」,
這是因為美國、日本及德國也都是經2/3國會議員贊成即可,
美國及日本都沒有因為經2/3國會議員贊成就有頻繁修憲,
美國憲法制定以來只有二十七項修正案,
日本憲法更是制定以來一次都沒有修正過,
因此不會有門檻下修了就會造成頻繁修憲的事情發生,
再說現行的修憲門檻過高,
若不調整任何修憲計畫都只是空談,
而且先有人民的政治參與才有憲法,
也就是說不是憲法賦予了人民參政權而是人民行使參政權制定了憲法,
我們的國家不應本末倒置訂定遙不可及的修憲門檻。

以上就是我個人對這三個問題的意見還請各位能夠賜教。

--
lincutt (典)                                       10/14/10 19:36:15 Thu
你妹妹能幹 我妹妹也能幹 大家的妹妹都能幹~--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tw), 來自: 114.44.129.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tw/PublicIssue/M.1642262447.A.93E
※ 編輯: ifulita (220.137.153.75 臺灣), 01/16/2022 00:31:27
#1
: 問題國外的18歲很多是已經在工作了 台灣的18歲還在上學勒01/16 04:01
#2    更別說 現在亞洲普遍還需要到碩博01/16 04:01
#3    更白話的說 國外18歲已經在盡公民義務 在談公民權力01/16 04:03
#4    和台灣的情況 並不太相符合01/16 04:04
#5    而且學生的問題在於 事情過於理想化01/16 04:04
#6    凡事不要只講權力不講義務 我甚至覺的台灣應該在兵役之後 再取01/16 04:09
#7    得完整公民權力01/16 04:09
雖然說亞洲普遍還需要到碩博但你知道亞洲大多數國家包含中國、日本及南韓在內也都有
十八歲公民權嗎?
甚至像吉爾吉斯、印尼、北韓及東帝汶的公民權更是十六、七歲就有了,
全亞洲只有巴林、科威特、新加坡、巴基斯坦、馬來西亞、馬爾地夫、黎巴嫩及阿拉伯聯
合大公國的公民權年齡限制和台灣一樣或在之上,
因此用這個做為理由正當性不足。
※ 編輯: ifulita (220.137.153.75 臺灣), 01/16/2022 11:23:55
#8    不好意思 我不是跟你講正當性 我跟你講的是合理性01/17 02:48
#9    我說的是 盡義務談權力 你說的是別人有我也要有 別人沒有我01/17 02:49
#10    還是要有01/17 02:49
#11    別人有 不代表一定就是正當性喔 你說的那幾個國家 女性還要帶01/17 02:50
#12    頭巾 照你邏輯 那這樣戴不是正當性不足 台灣為什麼不戴?01/17 02:53
#13    很簡單嘛 大家國情不同01/17 02:54
#14                       ^台灣不戴01/17 02:55
#15    國外這樣做 不代表一定就是好的  要結合自身情況01/17 02:56
#16    台灣政策 吃這種虧還不夠多嗎? 教改就是吃這種虧01/17 02:56
#17    而且關鍵是 台灣現在這議題 並沒有再認真探討 而只是政治問題01/17 03:05
#18    也就是贊成反對 都是看對方贊成還是反對01/17 03:05
#19                                                          議題01/17 03:05
要論合理性的話那麼十八歲公民權是整個全球趨勢,
到底是遵循這個全球趨勢進行修憲比較合理還是違背這個全球趨勢不修憲比較合理?
我想這應該是很容易分辨的事情才對,
綜觀歐美各國近年來青年參與政治的實力,
由此來看台灣的被選舉權也有檢討的空間,
以民主自由做為我們立國價值的台灣應該跟隨這個民主發展來調降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的年
齡限制這才合理吧?
公投法規定年滿十八歲國民可以就國家大事進行決定,
為什麼十八歲國民不能行使選舉、被選舉權呢?
這根本就不合理吧?
※ 編輯: ifulita (114.44.129.115 臺灣), 01/19/2022 01: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