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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 外務副會長陳軍鈞同學的道歉文

(1/3篇)
看板NTU臺大板作者ALTHAN (黑雲)
時間. (2016-05-23 15:23:58)
推文28則 (9推 7噓 12→)
好像沒人轉過來?本人也沒有來批踢踢發文。

上一篇自稱2號團隊的學弟也沒有轉,我就幫轉啦。

內容摘要:

1.Pelant不是分身是和朋友借的帳號
2.她只是對一號的政見論述不滿而已
3.雖然匿名但沒有任何扭曲不是黑函
4.這都是她的個人行為與其他人無關

截圖:https://imgur.com/aj7Ym9i

臉書連結:https://goo.gl/pweG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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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junjeanc。
 
針對此次PTT上NTU版上「[校園] 學生會會長一號候選人的政見有問題嗎」(文章代碼
#39213)一文,本人在此說明。
 
Pelant這個帳號並不是我的分身,但是我的確請求我的朋友讓我借用他這個帳號來發該篇
文章,所以作者的確是我,我必須先為我未能一開始就用自己的帳號發文道歉,我也應該
盡早出來說明,對不起。這樣的行為可能也對學生自治造成某種程度的傷害,我在此向所
有同學及學生自治的夥伴道歉。我也已經向周候選人進一步說明並道歉。
 
然而我發文的本意,是因為我對一號候選人這點政見的論述十分不滿,如會長所說,他原
本的寫法有損害學生會及社輔會相關代表之嫌疑,且會造成同學的誤解。另外,他所提出
的部分政見,實際上是學生會現在已經在推行中的政策,或是在整個結構上不可行的政策
於是我希望藉由上PTT發文,讓更多同學了解這些政見的問題在哪裡。
 
我對於未能使用更光明正大的手段,提出自己對於一號候選人政見的疑問道歉,再次向維
理說聲對不起,但是關於「黑函攻擊」一說,我想我在原文很明確引用了會長的動態,以
那則動態指出一號候選人這一條政策有問題,並沒有對事實多加詮釋,因此我不認同相關
推文中有關黑函的說法。在我發文前我也已經得知周候選人將會提出相關回應,我也期待
看見他如何回應會長所提出的錯誤之處,若能直接打臉原文所說,我也樂見,甚至願意肯
定周候選人。
 
在學生自治這個領域中,很多事情不如想像的容易推行,需要更加深思熟慮再行動,我自
己卻因為衝動行事犯下錯誤,實為不該。我再次為我個人的匿名行為向周候選人及其他遭
受波及者道歉,對不起。
 
第28屆臺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
人類四 陳軍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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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tw), 來自: 140.112.218.91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tw/NTU/M.1463988241.A.93B
#1
: OP05/23 15:24
#2
: 在哪裡?05/23 15:25
#3
: 你幹嘛好心幫他轉啊 他借帳號發文都有時間了 本尊還沒05/23 15:25
#4            時間來發道歉文嗎?(還是沒勇氣?)05/23 15:25
#5
: #1NGgWHFE (NTU)05/23 15:25
#6
: 上面NTU嗨爪就有發了05/23 15:25
#7
: op05/23 15:26
#8
: 那篇只有引連結 那篇沒有任何把副會長任何一句話波出05/23 15:27
#9            來 哪來的op(over post)?05/23 15:27
#10
: 為什麼在NTU板上發文卻在自己的臉書道歉..這是在練習05/23 15:41
#11          大街罵人小巷道歉嗎...05/23 15:41
#12
: 推樓上05/23 15:44
#13
: 推樓樓上05/23 15:48
#14
:   推樓樓樓上             對他們來說這裡才是小巷05/23 15:58
#15
: 借帳號是吧…就祈禱hateOnas不要看到這篇文05/23 16:02
#16
: 哇 自以為大家都有追蹤或加好友欸 她在學生會做過什麼05/23 16:04
#17           導致有這感覺啊?05/23 16:04
#18
: 在那邊道歉才可以討拍拍rrrr這邊有人要拍她嗎?05/23 16:09
#19
: 呵呵05/23 16:12
#20
: 同意Zundel,但在NTU板攻擊卻在FB道(ㄊㄠˇ)歉(ㄆㄞ)05/23 16:19
#21          實在讓人不太愉快...05/23 16:19
#22
: 借帳號不是不行嗎05/23 16:23
#23
: 哈哈 呵呵05/23 16:28
#24
: 只不過是個校內選舉,可以搞成這樣......05/23 16:49
※ 編輯: ALTHAN (140.112.218.91), 05/23/2016 17:03:24
#25
: 推revolute05/23 19:01
#26
: 同意 大街罵人小巷討拍…05/24 01:20
#27
: 扯05/24 02:27
#28
: 借帳號同一個人發文就是分身啊05/24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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