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引述《A80391lf (masumi)》之銘言:
: 就是昨天被起訴,後來交保的民政處長
: 叫公務人員調民眾的電子簽章來濫用
: 結果縣政府還沒有出來回應
: 明良臻好像還是民政處長?
: 徐榛蔚從昨天到現在好像還沒看到
: 任何關於自己官員被起訴的任何回應?
: 好像也沒看到媒體為這件事情去堵麥,
: 這是花蓮國日常?
說到交保一節,花蓮地院已發佈「一一四年度訴字第六十一號」刑事裁定摘要,除了要付
五十萬元以獲得釋放外,還需:
一、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八月
二、在前述期間內,「以電子設備監控其確實行踪」
理由則略以:
一、被告明○○經訊問後,已坦承大部分之客觀事實,僅爭執其並無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之犯意,然觀諸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於偵查中之供述,並參以卷內之其他證據資料,足認
被告明○○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重大。
二、本院審酌被告明○○之社會經歷、工作職位、智識及經濟能力,認有事實足認其有逃
亡之虞,而有羈押之原因存在。惟被告明○○自偵查中執行羈押至今已有相當時日,檢察
官於偵查階段之取證程序亦到一定程度,衡以羈押為對於人身自由限制之最強烈手段,暨
權衡國家司法權對犯罪追訴遂行之公益、羈押之比例原則,並參酌檢察官、被告明○○及
辯護人之意見,認若被告明○○能向本院提出一定數額之保證金供擔保,並對其為限制出
境出海、限制住居,及命其接受適當之科技設備監控,應足產生相當之拘束力,而可作為
羈押之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之進行。
合議庭成員: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呂秉炎、陪席法官曹智恒、受命法官簡廷涓
感覺看來,就成效問題,得先起疑了
而徐縣長沒有直接回應,是不希望被藍白粉亂抹,甚至是被諷刺「沒有行政中立」等事,
這些都足以加大「大罷免」風潮,非謹慎不可...
※ 引述《Yamapi5566 (文山下智久)》之銘言:
: 誰說花蓮縣政府沒有回應的?1450側翼又造謠傳謠了
: 我們縣政府已經定調了,縣府同仁依法行政、清清白白,
: 我在此呼籲民進黨切勿再行政治司法迫害,構陷善良無辜的公務員!
就花蓮縣政府行研處長陳建村的回應,公視的寫法稍微粗略了一點,《聯合報》有仔細一
點的說法:
一、縣府要重申,公務人員執行公務要遵守的法令相當的多,包括行政程序法、選舉罷免
法等,相信同仁都是依法執行職務;維護民主法治,選舉罷免的正確性,特別是在防堵虛
假的連署,這是每個第一線公務人員的天職,在整個過程中,相信三人都沒有不法侵害人
民權益,或洩漏個資不法意圖。
二、希望各界關於此事不要用政治的立場、觀點無限上綱,也希望司法能盡速還給三人清
白,給予在法律程序上公正待遇,任何人在受有罪判決確定前,都應該被推定為無罪,這
是刑法追求最高的立場。因為還沒有看到起訴書,等收到起訴書全文後,會再做進一步的
研究。
三、至於民政處長是否有停職處分,目前依法就是在停職的狀態中,縣府也已經指派李葳
代理民政處長。
這和地檢署的立場一致,都在呼籲不要涉入政治、就事論事即可
然而經過大肆炒作之後,是非黑白都難以辨明了,還能期望什麼?
只願能有公正審判,其餘都不好想太多...
--
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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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花蓮縣政府為何不用回應明良臻的事情?
(3/3篇)看板HatePolitics政黑板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推文3則 (1推 0噓 2→)※ 引述《A80391lf (masumi)》之銘言:
: 就是昨天被起訴,後來交保的民政處長
: 叫公務人員調民眾的電子簽章來濫用
: 結果縣政府還沒有出來回應
: 明良臻好像還是民政處長?
: 徐榛蔚從昨天到現在好像還沒看到
: 任何關於自己官員被起訴的任何回應?
: 好像也沒看到媒體為這件事情去堵麥,
: 這是花蓮國日常?
說到交保一節,花蓮地院已發佈「一一四年度訴字第六十一號」刑事裁定摘要,除了要付
五十萬元以獲得釋放外,還需:
一、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八月
二、在前述期間內,「以電子設備監控其確實行踪」
理由則略以:
一、被告明○○經訊問後,已坦承大部分之客觀事實,僅爭執其並無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之犯意,然觀諸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於偵查中之供述,並參以卷內之其他證據資料,足認
被告明○○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重大。
二、本院審酌被告明○○之社會經歷、工作職位、智識及經濟能力,認有事實足認其有逃
亡之虞,而有羈押之原因存在。惟被告明○○自偵查中執行羈押至今已有相當時日,檢察
官於偵查階段之取證程序亦到一定程度,衡以羈押為對於人身自由限制之最強烈手段,暨
權衡國家司法權對犯罪追訴遂行之公益、羈押之比例原則,並參酌檢察官、被告明○○及
辯護人之意見,認若被告明○○能向本院提出一定數額之保證金供擔保,並對其為限制出
境出海、限制住居,及命其接受適當之科技設備監控,應足產生相當之拘束力,而可作為
羈押之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之進行。
合議庭成員: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呂秉炎、陪席法官曹智恒、受命法官簡廷涓
感覺看來,就成效問題,得先起疑了
而徐縣長沒有直接回應,是不希望被藍白粉亂抹,甚至是被諷刺「沒有行政中立」等事,
這些都足以加大「大罷免」風潮,非謹慎不可...
※ 引述《Yamapi5566 (文山下智久)》之銘言:
: 誰說花蓮縣政府沒有回應的?1450側翼又造謠傳謠了
: 我們縣政府已經定調了,縣府同仁依法行政、清清白白,
: 我在此呼籲民進黨切勿再行政治司法迫害,構陷善良無辜的公務員!
就花蓮縣政府行研處長陳建村的回應,公視的寫法稍微粗略了一點,《聯合報》有仔細一
點的說法:
一、縣府要重申,公務人員執行公務要遵守的法令相當的多,包括行政程序法、選舉罷免
法等,相信同仁都是依法執行職務;維護民主法治,選舉罷免的正確性,特別是在防堵虛
假的連署,這是每個第一線公務人員的天職,在整個過程中,相信三人都沒有不法侵害人
民權益,或洩漏個資不法意圖。
二、希望各界關於此事不要用政治的立場、觀點無限上綱,也希望司法能盡速還給三人清
白,給予在法律程序上公正待遇,任何人在受有罪判決確定前,都應該被推定為無罪,這
是刑法追求最高的立場。因為還沒有看到起訴書,等收到起訴書全文後,會再做進一步的
研究。
三、至於民政處長是否有停職處分,目前依法就是在停職的狀態中,縣府也已經指派李葳
代理民政處長。
這和地檢署的立場一致,都在呼籲不要涉入政治、就事論事即可
然而經過大肆炒作之後,是非黑白都難以辨明了,還能期望什麼?
只願能有公正審判,其餘都不好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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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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