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引述《ffgordon (人生~)》之銘言:
: 我不懂欸,為什麼公訴檢察官要阻止勘驗?
: 若勘驗內容證實yahoo證詞前後不一,不就更能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 又就算在偵訊時有什麼不法或不合理的審訊手段來取供,使得證據效力薄弱
: 那也是偵查檢察官的問題啊,關公訴檢察官屁事?
: 前一個阻止勘驗柯文哲USB所謂女星寫真的不雅照就算了
: 畢竟內容確實無關案情與審訊過程
: 這次是要勘驗非常關鍵的認罪過程,到底有什麼合法合理的緣由可以阻止?
: 如果這樣都能阻止成功,
: 那乾脆廢掉勘驗審訊過程光碟這個行政程序算了
: ※ 引述《crystal0100 (小拍拍)》之銘言:
: : 1.轉錄網址︰
: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ATxjcmSMj
: : 2.轉錄來源︰
: : 柯文哲FB
: : 3.轉錄內容︰
: : 2025.5.13下午
: : 檢察官兩度阻止勘驗光碟
: : 為什麼檢察官阻止還原真相?!
: : 4.附註、心得、想法︰
: : 繼早上朱亞虎翻供後
: : 現在直接發文說檢察官阻止勘驗光碟
: : 不知道是哪份光碟
: : 但之前我記得不是就是檢察官提說要勘驗的
: : 怎麼又自己阻止了
: : 是又有什麼誤會了嗎
: : 這齣戲真是越來越好看了
有些看來真的無從理解
經前次在隨身碟的「女人」文件夾中,確認實際內容純為女星清涼照後,現在大概是「每
一步都在挑動敏感神經」的意思,都必須步步為營
只要稍微一不小心,很容易被炒作起來、損害威信...
而當初北檢對朱亞虎的處分是「緩起訴」
如果整個翻供不認帳戲碼持續下去,在偽證罪受到確實認定後,北檢應該是有權撤銷「緩
起訴」處分,並重新開啟司法程序
就這部分,相信朱氏應該已經有所覺悟吧?
然而又話說回來,現實的問題在於:
目前已有一件釋憲案(原案號:一一三年度憲民字第三二四號),自從受理以來便一直卡
著、不能處理
涉及的是針對「限制、禁止閱卷」處分的聲明異議案
因為大法官未滿編,暫時無法下判
而如果該他案在今天之前已有結果,將會影響本案中的「訴訟防禦權」執行問題,地檢署
應該不需要對此有所過問,需要遵法辦事才行。
「是我個人推測。我沒有證據」這種臆測性言辭都能脫口而出
如果地檢署還不敢當面說清楚,結局將會擺在眼前,產生之破壞力的強大可不是檢察官負
擔得起的,得多加謹慎。
--
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
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tw), 來自: 180.74.71.160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tw/HatePolitics/M.1747120857.A.ADB
※ 編輯: laptic (180.74.71.160 馬來西亞), 05/13/2025 15:22:22
Re: [轉錄] 柯文哲FB 阻止勘驗光碟
(3/4篇)看板HatePolitics政黑板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推文47則 (10推 1噓 36→)※ 引述《ffgordon (人生~)》之銘言:
: 我不懂欸,為什麼公訴檢察官要阻止勘驗?
: 若勘驗內容證實yahoo證詞前後不一,不就更能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 又就算在偵訊時有什麼不法或不合理的審訊手段來取供,使得證據效力薄弱
: 那也是偵查檢察官的問題啊,關公訴檢察官屁事?
: 前一個阻止勘驗柯文哲USB所謂女星寫真的不雅照就算了
: 畢竟內容確實無關案情與審訊過程
: 這次是要勘驗非常關鍵的認罪過程,到底有什麼合法合理的緣由可以阻止?
: 如果這樣都能阻止成功,
: 那乾脆廢掉勘驗審訊過程光碟這個行政程序算了
: ※ 引述《crystal0100 (小拍拍)》之銘言:
: : 1.轉錄網址︰
: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ATxjcmSMj
: : 2.轉錄來源︰
: : 柯文哲FB
: : 3.轉錄內容︰
: : 2025.5.13下午
: : 檢察官兩度阻止勘驗光碟
: : 為什麼檢察官阻止還原真相?!
: : 4.附註、心得、想法︰
: : 繼早上朱亞虎翻供後
: : 現在直接發文說檢察官阻止勘驗光碟
: : 不知道是哪份光碟
: : 但之前我記得不是就是檢察官提說要勘驗的
: : 怎麼又自己阻止了
: : 是又有什麼誤會了嗎
: : 這齣戲真是越來越好看了
有些看來真的無從理解
經前次在隨身碟的「女人」文件夾中,確認實際內容純為女星清涼照後,現在大概是「每
一步都在挑動敏感神經」的意思,都必須步步為營
只要稍微一不小心,很容易被炒作起來、損害威信...
而當初北檢對朱亞虎的處分是「緩起訴」
如果整個翻供不認帳戲碼持續下去,在偽證罪受到確實認定後,北檢應該是有權撤銷「緩
起訴」處分,並重新開啟司法程序
就這部分,相信朱氏應該已經有所覺悟吧?
然而又話說回來,現實的問題在於:
目前已有一件釋憲案(原案號:一一三年度憲民字第三二四號),自從受理以來便一直卡
著、不能處理
涉及的是針對「限制、禁止閱卷」處分的聲明異議案
因為大法官未滿編,暫時無法下判
而如果該他案在今天之前已有結果,將會影響本案中的「訴訟防禦權」執行問題,地檢署
應該不需要對此有所過問,需要遵法辦事才行。
「是我個人推測。我沒有證據」這種臆測性言辭都能脫口而出
如果地檢署還不敢當面說清楚,結局將會擺在眼前,產生之破壞力的強大可不是檢察官負
擔得起的,得多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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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
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tw), 來自: 180.74.71.160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tw/HatePolitics/M.1747120857.A.ADB
※ 編輯: laptic (180.74.71.160 馬來西亞), 05/13/2025 15: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