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討論] 裁定真的不用標示主筆大法官
(1/2篇)看板HatePolitics政黑板作者Pietro (特務P)推文180則 (48推 2噓 130→)https://i.imgur.com/NTBpFIJ.jpeg剛剛有發文討論黃國昌公開質疑暫時處分裁定書沒有標示主筆大法官一事。
我稍微去查憲法法庭相關的法規。有了一些心得。
就順便使用最後一篇額度發文。
總之
我在<憲法訴訟法>找到以下規範。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159&flno=33第33條第二項
第33條
……中略……
2
判決書應記載參與判決之大法官姓名及其同意與不同意主文之意見,並標示主筆大法官。
……下略……
沒錯,有法規規定在判決書要標示主筆大法官。
看似國昌老師咆哮有理。
然而,在同法的第34條第一項。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159&flno=341 前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於
裁定準用之。
……下略……
https://i.imgur.com/LQ01yu8.jpeg首先,對於主筆大法官的標示規範於<憲法訴訟法>第33條第二項。
其次,對於裁定,<憲法訴訟法>第34條只有說準用第33條的第一項與第三項。
沒有說要採用第33條第二項。
也就是說,<憲法訴訟法>中並未規範「裁定」要標示主筆大法官。
所以,今天自國昌老師以降靠腰暫時處分裁定書中沒有標示主筆大法官的,可以洗洗睡了。
以上。
如果我理解有誤請鞭小力一點。
這是我今天最後一篇文章了。
希望不要又超額發文。(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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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 : 小草:卡提諾法律大全可不是這樣說的114.44.0.244 07/20 18:01 #2推 : 我強烈懷疑國昌老師已經把他學到的115.43.29.141 07/20 18:01 #3 所有東西還給老師了115.43.29.141 07/20 18:02 #4→ : 卡提諾學的吧27.51.27.188 07/20 18:02 #5→ : 憲法訴訟法這絕對是國昌老師在面臨115.43.29.141 07/20 18:02 #6 憲法訴訟前必須複習的東西115.43.29.141 07/20 18:02 #7 結果明顯他沒有115.43.29.141 07/20 18:02 #8 然後繼續拿莫須有的"疑點"來騙蔥草115.43.29.141 07/20 18:02 #9 們 只要有點法學sense的人 不是以用115.43.29.141 07/20 18:03 #10 政治情緒來情緒勒索的人 都不會這麼115.43.29.141 07/20 18:03 #11 幹 結果國昌老師就真的這麼幹115.43.29.141 07/20 18:03 #12推 : 都已經公布立場表了,主筆有很重要嗎39.9.126.212 07/20 18:03 #13 反正一定不是蔡彩貞、張瓊文寫的啊39.9.126.212 07/20 18:03 #14→ : 裁定跟判決不一樣,有時候法官只是27.242.218.47 07/20 18:06 #15 說一句話就是裁定作成,相信國昌老27.242.218.47 07/20 18:06 #16 師應該不會搞不清楚吧27.242.218.47 07/20 18:06 #17推 : 你有去查過卡提諾大憲法嗎?查這啥野雞法36.239.254.192 07/20 18:07 #18推 : 講給受眾聽的 是非對錯不重要。27.52.194.24 07/20 18:07 #19推 : 騙騙大家說大法官不敢標主筆是不敢出來負責1.200.48.196 07/20 18:10 #20推 : 蔡跟張也不是針對被暫時處分的全部條文都有111.241.76.192 07/20 18:11 #21 不同意見111.241.76.192 07/20 18:11 #22推 : 粿蔥扯主筆大法官就是想小草集中火力出203.203.60.131 07/20 18:13 #23 征一個人203.203.60.131 07/20 18:13 #24推 : 樓上sangoking其實說到重點上了115.43.29.141 07/20 18:13 #25 裁定不需要主筆 這大家都知道115.43.29.141 07/20 18:13 #26 那為什麼黃國昌要把風向帶到大法官115.43.29.141 07/20 18:14 #27噓 : 翁曉玲還不離婚嗎?73.97.107.52 07/20 18:14 #28→ : 裁定不寫主筆是誰的風向上呢??115.43.29.141 07/20 18:14 #29→ : 她老公是現任大法官嗎?101.10.45.76 07/20 18:14 #30→ : 因為只要知道誰是主筆 就能出征他個115.43.29.141 07/20 18:14 #31 人了115.43.29.141 07/20 18:14 #32 只要知道誰是主筆 不用針對15個人115.43.29.141 07/20 18:14 #33 也不用針對13個人 只需要針對1人115.43.29.141 07/20 18:15 #34 就可以對他口誅筆伐 拉黑他 抹綠他115.43.29.141 07/20 18:15 #35推 : 法律與卡提諾學派衝突時以卡提諾學派為主49.216.220.76 07/20 18:15 #36 ,謝謝49.216.220.76 07/20 18:15 #37→ : 追殺他 人格毀滅他 社死他 刨他祖宗115.43.29.141 07/20 18:15 #38 十八代的底細來連連看 "證明"他是綠115.43.29.141 07/20 18:15 #39 油油 這才是黃國昌打算作 並且在判115.43.29.141 07/20 18:16 #40 決出來後會對主筆大法官作的事情115.43.29.141 07/20 18:16 #41 這用心只能說險惡115.43.29.141 07/20 18:16 #42→ : 其實我覺得蔡張提出的不同意見書,反39.9.126.212 07/20 18:17 #43 對理由也都蠻薄弱的,感覺是為了生出39.9.126.212 07/20 18:17 #44 反對意見,讓外界覺得內部其實意見不39.9.126.212 07/20 18:17 #45 一致而已39.9.126.212 07/20 18:17 #46推 : 沒有 大法官搞釋憲常常這樣做115.43.29.141 07/20 18:18 #47 就針對那些條文不用即時凍結也沒關115.43.29.141 07/20 18:18 #48 係的一件有不同意見而已115.43.29.141 07/20 18:19 #49 釋憲也是這樣 全部條文有部分違憲115.43.29.141 07/20 18:19 #50 哪些大法官覺得這條部分違憲 哪些大115.43.29.141 07/20 18:19 #51→ : 跟炒作暫時處分聲請書是否該送對造一樣192.192.13.101 07/20 18:19 #52→ : 法官判定這條完全違憲 每個人根據不115.43.29.141 07/20 18:20 #53 同見解有時候也會有部分不同意的意115.43.29.141 07/20 18:20 #54 見 所以釋憲案有時候會有不同意見書115.43.29.141 07/20 18:20 #55 單純就內部見解不同 不是刻意為之115.43.29.141 07/20 18:20 #56 13:2已經是一致性很高的裁定了115.43.29.141 07/20 18:21 #57 要出征15個人很難 要出征13個人也很115.43.29.141 07/20 18:21 #58 難 只出征1個人就簡單多了115.43.29.141 07/20 18:22 #59 這就是黃國昌的盤算 噁噁噁115.43.29.141 07/20 18:22 #60推 : 知道主筆 就可以出征了+11.175.78.19 07/20 18:22 #61 搞不好還來個陳時中王義川式跟監1.175.78.19 07/20 18:22 #62 大法官違規紅燈左轉洗到飽1.175.78.19 07/20 18:22 #63→ : 真的吵噁心101.10.45.76 07/20 18:23 #64→ : 準備庭幾個比較有印象的發言1.175.78.19 07/20 18:25 #65 都已經被網軍側翼人格毀滅一番1.175.78.19 07/20 18:25 #66 這次只是暫時處分就崩潰成這樣1.175.78.19 07/20 18:25 #67 搞不好人身還會有危險1.175.78.19 07/20 18:25 #68推 : 就講啦 講些東西騙騙小草的49.216.130.208 07/20 18:26 #69 知道主筆 就可以出征了+249.216.130.208 07/20 18:26 #70推 : 我只相信大法官的法官蔥哥101.136.193.144 07/20 18:27 #71推 : 他只是想累積小草對大法官的不信任114.35.199.229 07/20 18:28 #72推 : 國蔥這幾年嚐到出征的甜頭,滿腦子鬥爭1.160.201.85 07/20 18:29 #73→ : 直接虛構規定,真的跟論文仔一樣耶101.10.45.76 07/20 18:32 #74推 : 不管是誰寫的 誰同意誰不同意不都表明了42.75.252.248 07/20 18:34 #75 ?42.75.252.248 07/20 18:34 #76 詹森林準備庭一直電聲請方 最後還是同意42.75.252.248 07/20 18:34 #77 暫時處分啊42.75.252.248 07/20 18:34 #78推 : 誰主筆有差嗎223.140.161.4 07/20 18:36 #79→ : 判決書標示主筆大法官是很重要的憲法法庭101.10.45.76 07/20 18:37 #80 改革的樣子。 我沒研究101.10.45.76 07/20 18:37 #81 然而這是裁定書不是判決書。101.10.45.76 07/20 18:37 #82 然後還有藍白支持者以為國昌的指控指的是101.10.45.76 07/20 18:39 #83 裁定書完全沒有署名。101.10.45.76 07/20 18:39 #84 讀書真的是犯法?101.10.45.76 07/20 18:40 #85→ : 真的 難到對藍白共而言 讀書真的是115.43.29.141 07/20 18:41 #86 犯法的嗎?115.43.29.141 07/20 18:41 #87推 : 貪污圖利不知道的咖,你意外嗎39.14.24.53 07/20 18:42 #88推 : 推118.160.114.23 07/20 18:42 #89 真的是藍白共,只有共產黨不希望人們讀118.160.114.23 07/20 18:43 #90 太多書,不然不好操弄118.160.114.23 07/20 18:43 #91推 : 有讀書,就能破解中國國民黨跟民眾黨的1.175.100.120 07/20 18:44 #92 信口胡扯啊。1.175.100.120 07/20 18:44 #93 中國國民黨跟民眾黨又不是真的要討論,1.175.100.120 07/20 18:45 #94 他們的目的是破壞社會現有秩序,製造便1.175.100.120 07/20 18:45 #95 於奪權的環境啊。1.175.100.120 07/20 18:45 #96推 : 請參閱卡提諾大憲法223.136.84.37 07/20 18:46 #97推 : 反正藍白就是要亂 奪權後給中共交代1.200.48.196 07/20 18:47 #98推 : 裁判書必須標主筆大法官是新制的憲61.223.79.80 07/20 18:48 #99 訴法實施後才有的61.223.79.80 07/20 18:48 #100→ : 這篇引用的應該就是新制。101.10.45.76 07/20 18:49 #101 修正日期是去年六月。101.10.45.76 07/20 18:50 #102 判決書與裁定應該是不同的東西101.10.45.76 07/20 18:51 #103 所以很有可能國昌老師讀書時沒有這規定,101.10.45.76 07/20 18:53 #104 所以他搞錯了?101.10.45.76 07/20 18:53 #105推 : 這也顯示了黃國昌的知識水準有多差125.224.217.22 07/20 18:53 #106推 : 我指的是舊大法官會議制跟新的憲法61.223.79.80 07/20 18:55 #107 法庭制啦61.223.79.80 07/20 18:55 #108 標示主筆這點是在107年12月修正為憲61.223.79.80 07/20 18:55 #109 法訴訟法時一併修正的 然後108年1月61.223.79.80 07/20 18:55 #110 公布61.223.79.80 07/20 18:55 #111 2018年修法時蔥還是立委呢…61.223.79.80 07/20 18:56 #112→ : 小草浮木又沉了118.168.237.20 07/20 18:56 #113→ : 法學博士 嘻嘻1.163.124.157 07/20 18:56 #114→ : 三、第二項:61.223.79.80 07/20 18:56 #115 (一)為提高憲法法庭裁判作成結果之61.223.79.80 07/20 18:56 #116 公開透明性,爰參考德國聯邦憲法法61.223.79.80 07/20 18:56 #117 院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規定及美國聯61.223.79.80 07/20 18:56 #118 邦最高法院實務,於本項明定判決書61.223.79.80 07/20 18:56 #119 應記載參與判決大法官之姓名及其就61.223.79.80 07/20 18:56 #120 主文投票之立場。61.223.79.80 07/20 18:56 #121 (二)本法參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之設61.223.79.80 07/20 18:56 #122 計,採行主筆大法官顯名制,期使日61.223.79.80 07/20 18:56 #123 後憲法法庭裁判理由之論述,可以避61.223.79.80 07/20 18:56 #124 免不需要的妥協,較能維持論述的邏61.223.79.80 07/20 18:56 #125 輯一貫與完整性,復能有助於憲法法61.223.79.80 07/20 18:56 #126 庭作成裁判之效率。爰於本項規定,61.223.79.80 07/20 18:56 #127 主筆大法官應予標示顯名。61.223.79.80 07/20 18:56 #128 112年修法則是沒動33條第二項61.223.79.80 07/20 18:57 #129 你法官資料庫那邊可以點 “立法歷程61.223.79.80 07/20 18:58 #130 ” 他有列歷次修法沿革 跟條文對照61.223.79.80 07/20 18:58 #131 能看61.223.79.80 07/20 18:58 #132 “法規資料庫”61.223.79.80 07/20 18:58 #133推 : 黃就故意只講一半來造謠42.71.218.237 07/20 18:59 #135 他讀書時有沒這規定不重要 重要的是61.223.79.80 07/20 19:01 #136 立這項的時候他自己還是立委 之後也61.223.79.80 07/20 19:01 #137 沒修過61.223.79.80 07/20 19:01 #138推 : 原po的理解沒有錯,黃故意造謠的118.160.114.23 07/20 19:02 #139推 : 你講的是對的1.161.218.172 07/20 19:07 #140推 : 卡提諾六法全書不是這樣寫的捏61.220.55.55 07/20 19:10 #141推 : 三姓國昌法律功力衰退得一塌糊塗......1.164.190.11 07/20 19:24 #142推 : 卡提諾宇宙大憲法不是這樣寫的哦101.12.27.217 07/20 19:26 #143推 : 黃狗的受眾是小草 比騙幼稚園小孩還簡單101.10.1.255 07/20 19:29 #144推 : 法律沒看清楚就在質疑,每天都在講別人223.136.219.37 07/20 19:32 #145 造謠,自己也差不多 有夠可悲223.136.219.37 07/20 19:32 #146→ : 謊狗蔥:泥悶都不配當窩老師 所以泥悶過114.136.92.113 07/20 19:33 #147 去所教外の東西 窩都不要了114.136.92.113 07/20 19:33 #148推 : 憲法抵觸卡提諾法一律無效1.200.105.127 07/20 19:35 #149推 : 他不是不知道 就故意給你一半的知識1.160.181.251 07/20 19:36 #150 讓你以為他講的有道理 跟直銷一樣1.160.181.251 07/20 19:36 #151 他從頭到尾就是直銷的業務1.160.181.251 07/20 19:36 #152 質詢大概是自動選字害的1.160.181.251 07/20 19:36 #153 他真正想要的是在立法院做直銷1.160.181.251 07/20 19:36 #154推 : 法學博士114.137.163.240 07/20 19:46 #155推 : 那個 正義女神本來就是矇住雙眼的 黃根本123.192.169.20 07/20 19:46 #156 沒理解正義的意義123.192.169.20 07/20 19:46 #157推 : 想不到這邊這麼支持官員說謊 呵呵49.216.16.194 07/20 20:09 #158推 : 他只是玩資訊不對等一分真九分假在唬爛223.140.36.154 07/20 20:09 #159 大眾而已223.140.36.154 07/20 20:09 #160 反正小草只會看直播不讀書223.140.36.154 07/20 20:10 #161推 : 你為什麼要質疑卡提諾法條39.12.90.254 07/20 20:13 #162→ : 沒想到有人這麼吃支持立委虛構規範101.10.45.76 07/20 20:27 #163推 : 你以為卡提諾看得懂?42.78.246.122 07/20 20:39 #164→ : 都有人舉例說之前有「兩例」暫時處分案有101.10.45.76 07/20 20:42 #165 公布主筆大法官,所以國昌老師沒有錯了。101.10.45.76 07/20 20:42 #166 可是黃國昌的原話明明是「跟過往完全不一101.10.45.76 07/20 20:44 #167 致」,原來卡提諾學派的完全不一致就是指101.10.45.76 07/20 20:44 #168 有兩例。101.10.45.76 07/20 20:44 #169 有兩例前例標註主筆大法官,所以今天依法101.10.45.76 07/20 20:47 #170 沒標註就是跟往例不一致。101.10.45.76 07/20 20:47 #171推 : 塔綠班笑死人 黃又不是主修法律118.171.209.216 07/20 21:21 #172 他唸傳媒118.171.209.216 07/20 21:22 #173→ : 一個有寫但一個沒寫,結論不用遵守~42.79.77.237 07/20 21:56 #174推 : 推~ 認真找法條!114.47.8.204 07/20 21:59 #175推 : 去查一下憲裁字和憲判字的網站格式,憲180.218.232.43 07/20 23:00 #176 裁字連主筆的欄位都沒有180.218.232.43 07/20 23:00 #177推 : 卡提諾學院沒畢業還敢出來大小聲49.217.130.64 07/20 23:04 #178推 : 司法院有公告了,釋憲通過後公布126.254.135.123 07/20 23:07 #179推 : 卡提諾有說可以不標嗎?61.228.234.229 07/21 10:57 #180噓 : 以前有現在沒有,慣例又轉彎了42.79.38.53 07/22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