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心得] 克嬸不會投直球 ABC謀殺案

看板Detective板作者kevinapo (龍羽)
時間 (2025-01-15 20:19:55)
推文4則 (1推 0噓 3→)
在昆恩n連發之後 中間插一本克莉絲蒂的ABC謀殺案

讓我回味一下推理小說還是有文筆的

只是從昆恩切換回來  昆恩國名系列特有的邏輯解優點 卻又是克嬸所無

原著1936年初版    故事則發生於1935年

遠流2002年初版 2024年3版  出這什麼繁體中文版20周年珍藏版  呵 斂財吧你

1936年的世界大賽是紐約洋基4-2擊敗國聯的紐約巨人(=今舊金山巨人)

(1936~1939是洋基的世界大賽冠軍4連霸)







-----------------以下有雷---------------------

-----------揭露真兇與劇情 未讀勿入------------















































1.先說不好的   本作共300頁  92%的問題篇 解謎的答案篇只佔8%

 感覺最後硬轉定兇手   證據完全在最後才被拋出來

 我相信讀者們完全可以自己寫出一個真凶另有其人

 是第二被害人的男友 是第三被害人的秘書 是交換殺人的版本

 如果一本推理小說不能透過邏輯分析 得出排他的唯一解  那他就很難躋身神作


2.真凶係為第三被害人的弟弟 富蘭克林克拉克

 作為挑釁白羅的真凶  他最後大破格  要拔槍自盡還被偷槍XD

 白羅的推理就是心證流  完全欠缺物證

 甚至在本作中還謊稱有指紋去陰兇手  哇 原來你是比利時包龍星


3.但本作的確開創了一個模式:

 兇手謀殺了A B C三個人  但真實的動機只在於謀殺C 才能拿到遺產錢錢

 也就是藏葉於林


 結果這個模式之後大行其道  有很多作品都是 A B C 但真實目的只為了其中一樣

 譬如我下一篇要寫的悲戀湖也是


 就這一點來說 本作足以跟東方快車 羅傑  一個不留一起並列經典之作


4.依舊要提一下海斯汀   1916年為30歲的海斯汀 理論上出生於1886年

 本作一開始就是1935年夏天  海斯汀已49歲   他超在意被說頭髮變薄wwww

 49歲了真了老了啦  要服老


5.事件分別發生在
 1935年6.21 Andover Ascher老太太死亡
    以及最後的Doncaster
 1935.7.25 Bexhill-on-sea B案 Barnard
 1935.8.30 Churston       C案 Clarke
 1935.9.11 Doncaster
 故事最後在11月後破案

 兇手約爽了半年 享受擊敗白羅的爽感 可惜最後還是輸個這個陰險外國人老頭XD

--
故事開始於1935年6月 海斯汀從南美返回倫敦拜訪白羅
兩個人很介意髮色跟鬍子
畢竟是兩個中年阿伯


P.31 四個人坐下來打橋牌......四個人中有一個人,趁著攤牌後的時間走去謀殺他
    ......四個人中到底哪一位是兇手呢?

    (這是白羅的幻想場景  事後故事發生於<底牌>
    ABC謀殺案無論是故事的時間或是作品的出版時間都早於<底牌>)

P.82 "對一個女人而言,外貌是最最重要的,這往往會決定她的命運"~白羅
p.161 那些小事情,比如聚會或是一件禮物,常會令人產生各種情緒及聯想。
     ~富蘭克林克拉克
p.176 當孤兒有什麼不好 有時反而是因禍得福,你要是有一個飯桶父親和一個酗酒的母親
     ,你便可以有抱怨的東西了。~克拉克夫人
p.203 當白羅說兇手會居功自傲時 克拉克第一個發出抗議說"那未必吧"
     "兇手往往就是個賭徒...他不會說"我挺聰明,運氣也挺好"
      不 他只會說"我挺聰明!" 他對自己的才智越加自信

     rouge 法語 紅色
P.232 船在"南漢普敦"靠岸。
p.238 當卡斯特先生說完"我妹妹剛生了個男孩" 旁白隨即吐槽:
        他,可沒有什麼妹妹啊  XDDDDDDDDDD

p.277 可是通常被稱作直覺的事物,其實是一種以邏輯推理結果或經驗為基礎的印象
p.280 討論B案時 "她是被人用自己的腰帶勒死的,那麼殺害她的人必然和她有著
     友好或親密的關係"......"ABC為了說服她跟他外出,必須具備一定程度的吸引力
     即性別的吸引力。他必須有辦法--如同你們英國人說的 去"結識異性"
     他要能與女人一拍即合!"  後面吐槽卡斯特說他和任何一個小姐都無法一見如故XD

p.285 見樹不見林:什麼時候不容易注意到針? 當他放在針插中。
     什麼時候最不容易注意到獨立的謀殺案? 當他是系列謀殺案的其中一件時。

p.288 C案死者是鉅富 他死後C妻可繼承財產 C妻死後遺產會屬於C弟富蘭克林克拉克
     也就是說本案為財殺 兇手擔心C妻若先死 C會因孤獨寂寞去向秘書尋求安慰並結婚
     結婚的話C會有小孩 這樣C弟就沒有辦法繼承遺產了===>本案為財殺

p.290 白羅讚揚海斯汀的判斷:"他說,那第三封信是故意讓它送錯地址的!"
     ==>要確保謀殺案已經安然完成,警方才來追查

p.294 到此才揭露證據:凶器與目擊者 所以此案對讀者不公平 無法挑戰讀者--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tw), 來自: 122.116.125.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tw/Detective/M.1736943599.A.FCB
#1
: 光憑那個殺人構想就夠格排進克莉絲蒂的前十01/16 22:58
#2
: 有一個說法:其實這些構思,克莉絲蒂不寫,遲早也有人01/17 21:10
#3          會想到並寫出來。克莉絲蒂的強大就是在於「全部都是我01/17 21:10
#4          第一個寫出來的」01/17 21:10
※ 編輯: kevinapo (150.116.208.240 臺灣), 01/18/2025 23:37:40

相關文章


Detective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