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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鍾明軒道歉:我後悔了 爆料《鬼滅

(28/29篇)
看板C_Chat希恰板作者Pristur (普利斯特爾)
時間. (2020-11-10 22:02:08)
推文626則 (276推 75噓 275→)
你各位都別吵了
律師都出來說契約成立了
https://i.imgur.com/4DaAL1C.jpg


另外針對窗口有沒有權限的問題也有回覆
https://i.imgur.com/A86qlMG.jpg

https://i.imgur.com/zEDLJJx.jpg


附上連結:
https://youtu.be/FVLWWD1x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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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tw), 來自: 36.225.115.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tw/C_Chat/M.1605016928.A.68F
#1
: 這律師牌還是撤回吧11/10 22:03
#2
: 又一個想賺流量的zzzzz11/10 22:04
#3
: 不同律師有不同看法,相信法官也是11/10 22:04
#4
: 誰11/10 22:04
#5
: HA↗HA↘HA↗HA↘11/10 22:04
#6
: 會詛咒人家公司倒閉 誰還敢合作11/10 22:05
#7
: 那就去告啊 ㄏ11/10 22:05
#8
: 正義鬥士 正義必勝11/10 22:05
#9
: 律師出來背書了,支持鐘提告!!11/10 22:05
#10
: 好 坐等法院判決11/10 22:06
#11
: 兩方都有律師說法挺好的啊11/10 22:06
#12
: 律師牌是雞腿換的?11/10 22:06
#13
: 百萬鐘粉站出來,叭叭11/10 22:06
#14
: 告或不告都一樣能照罵阿==11/10 22:06
#15
: 去跟法官說11/10 22:06
#16
: 他的理由也是推定而已11/10 22:07
#17
: ㄏ11/10 22:08
#18
: 還行吧 這是把它界定成已經立約了11/10 22:08
#19           木棉花還有很多理由可以陳述11/10 22:08
#20
: 別傻了,這種內容就叫雙方同意,看房的不知道被告幾次11/10 22:09
#21
: 可憐11/10 22:09
#22
: 且如過是我的話  是把這事情當試鏡在看待的11/10 22:09
#23
: 那就快告 告死它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11/10 22:09
#24
: 只能說以後打官司不要找他11/10 22:09
#25
: 這律師 ...11/10 22:09
#26
: 好啊快告11/10 22:09
#27
: 只能說以後打官司不要找他11/10 22:09
#28
: 意思一致有個最起碼的起點是雙方都認同契約11/10 22:10
#29           條件列出來雙方都ok,契約是不會自動成立的好嗎11/10 22:10
#30
: 律師都背書了 快上法院啊11/10 22:10
#31
: 上法院穩輸啊,別聽這律師的11/10 22:11
#32
: 這位律師一定非常專業 大家一定要記得 以後覺得不要11/10 22:11
#33             拿案件去浪費這位大專家的時間11/10 22:11
#34
: 以後公司要小心了啊 員工的信就可以當契約了11/10 22:12
#35
: 這律師看來以後沒生意了11/10 22:12
#36
: 告起來告起來11/10 22:12
#37       還鍾一個公道!!11/10 22:12
#38
: 你要跟木棉花的法務講11/10 22:13
#39
: 這都可以 不要說鐘一堆網紅都可以告了11/10 22:13
#40
: 讚,快找台積電清潔阿姨把整家公司賣給你11/10 22:13
#41
: 那我也要告啦   好啊快告11/10 22:13
#42
: 總之 以這理由去陳述是過不了關的吧11/10 22:14
#43           對 我不是律師11/10 22:14
#44
: 很簡單誰是鍾的委任律師誰就會說合約成立,反之木棉花的律11/10 22:15
#45        師當然說不成立。11/10 22:15
#46
: 按這理由去陳述鐵定過不了關啊,你想想看你去買手機11/10 22:16
#47           跟店家說 1萬賣不賣,有沒有現貨能拿。 按這大律師的11/10 22:17
#48
: 這個人又不是鐘的律師 應該是站在中立角度看吧11/10 22:17
#49
: 邏輯只要店家說"賣",就算你沒說你決定要買,契約也會11/10 22:18
#50           自動成立11/10 22:18
#51
: 人家律師耶11/10 22:18
#52
: 支持提告 捍衛人民權益 又沒下雨木棉花憑什麼11/10 22:19
#53
: 這幾天看下來,只知道現在台灣YT圈有個很深的小圈圈11/10 22:19
#54
: 這律師自己都拿153條第二項規定出來了,結果她對於必要11/10 22:19
#55
: 圈圈倒是不至於  看上去比較像是陳述鍾要成立得說什麼11/10 22:20
#56           但這個意見看上去真的很弱...11/10 22:20
#57
: 之點意思表示一致的部分不去檢閱是否有同意確定契約的11/10 22:20
#58           說法,而是直接按照木棉花有提出"草擬"計畫就要必要之11/10 22:20
#59           點一致所以契約自動成立,這律師牌怎麼拿的黑人問號11/10 22:21
#60
: 補償小於成本就不告阿 要權益所以就沒吞下去而跑出來罵阿11/10 22:21
#61
: 如果是擔任鍾的律師要幫忙說話也就算了,出來拍片拿律11/10 22:21
#62           師身分講這種話,騙騙小孩可以,其它根本扣分好嗎11/10 22:21
#63
: 這律師的我還沒看,我是指有些出來談論的YT,說到後來都談11/10 22:22
#64        自己有被退案的經驗11/10 22:22
#65
: 如果賴律師真的中立,那她應該會補充契約不成立的狀況11/10 22:22
#66
: 那就民事開吉阿,大吉大利11/10 22:22
#67
: 這個律師直接下去11/10 22:23
#68
: 所以現在先開口 就要看對方臉色11/10 22:23
#69
: 留言鍾粉聚集中11/10 22:23
#70
: 快告啦等法院認證11/10 22:23
#71
: 大家有律師牌的先貼上來好嗎 很難判斷11/10 22:24
#72
: 留言小心11/10 22:25
#73
: 律師 我怕11/10 22:26
#74
: 去告看看啊 笑死11/10 22:27
#75
: 能理解~但實務上應該很難告11/10 22:27
#76
: 無限期支持鍾明軒開吉11/10 22:27
#77
: 去告不會逆....法官說算再來說11/10 22:28
#78
: 笑死,一堆法律系酸民被律師打臉11/10 22:28
#79
: 沒律師資格的嗆有律師資格的法律不好11/10 22:28
#80
: 也不只一個律師的fb貼文說沒成立就是了11/10 22:28
#81
: 再嘴啊,沒牌的酸民當每個人都是大濕11/10 22:28
#82
: 前面講手機的...契約當然成立阿 有什麼好不成立的11/10 22:28
#83
: 去告看看呀…講的很輕鬆好像穩贏11/10 22:28
#84
: 律師認證了 留言小心啊..11/10 22:29
#85
: 鍾缺點就沒錄音而已,有錄你試試看吉不吉的贏11/10 22:29
#86
: 要不要告是看舉證成本跟損害有多少...法律不是非黑即白11/10 22:29
#87
: 這誰?很有名的律師嗎11/10 22:29
#88
: 比沒牌酸民有名啦XD11/10 22:29
#89
: 這律師執照雞腿換來的吧11/10 22:29
#90
: 光是舉證勞務損失他就生不出來11/10 22:30
#91
: 敲碗等法院認證11/10 22:30
#92
: 錄下去還是吉輸吧11/10 22:31
#93
: 民事就是有契約主張成立有主張不成立 官司才有得打11/10 22:31
#94              啊 都一言堂律師喝西北風喔11/10 22:31
#95
: 還律師認證呢,隨便找就有別的律師說不成立11/10 22:32
#96
: 快去快去 支持提告11/10 22:32
#97
: 好啦 看法官怎麼判 快吉11/10 22:32
#98
: 重點是這個吉贏也八成拿不到多少屁毛錢 吉下去只是兩敗11/10 22:32
#99
: 梅錯 要打不成立的去找不成律師 要打成立去找成立的律師11/10 22:33
#100
: 轉行做YT就可以不管律師牌了11/10 22:33
#101
: 同一個案件有不同看法很正常,法官都會有不同意見了11/10 22:33
#102
: 俱傷11/10 22:33
#103
: 幹你娘,我要看到法庭血流成河.jpg11/10 22:33
#104
: 鍾快提告!11/10 22:34
#105
: 反正告不告的成功也是看法官,運氣好吸毒殺人都能無罪了11/10 22:34
#106
: 以為律師講話就是天理喔,那世界上就不需要打官司了11/10 22:34
#107
: 反正先瞎挺木棉花就對了 看到那些反智發錢文就嘔嘔嘔11/10 22:34
#108
: 律師出來說這種話又不用負責任 真的提告敗訴了 律師還11/10 22:34
#109           是收得到錢啊 敗訴你家的事11/10 22:34
#110
: 告贏也沒意義,只是把自己名聲搞掉而已11/10 22:35
#111
: 要告就去吧11/10 22:35
#112
: 嘴鐘粉沒腦 瞎挺木棉花的眼睛想必就是雪亮的11/10 22:35
#113
: 退一步以後搞不好還有機會合作,至少有話題11/10 22:35
#114
: 真的啊,律師只有一方看法要怎麼賺錢11/10 22:35
#115
: 也不用真的去告啦 找一個有告成功的案例來看看11/10 22:36
#116
: 律師講的當然不一定是對的 但鄉民先把律師執照po出來再說11/10 22:36
#117
: 我覺得連公子那影片講的挺有道理的,大家心照不宣11/10 22:37
#118
: 不同律師看法不同囉11/10 22:37
#119
: 之前罵恐龍法官的應該都有法官資格==11/10 22:37
#120
: 這種程度的告下去只會變業界笑話而已11/10 22:38
#121
: 又沒啥毀約條款,你告贏是能賺到啥...?11/10 22:40
#122
: 下面鍾粉都high起來了11/10 22:40
#123
: 可以去律師圈FB看看這位大律師的評價啊呵呵11/10 22:41
#124
: 笑囉 我問3個民法律師 3個都說不成立 這個怎麼就成立了11/10 22:41
#125
: 這只是一萬多名律師中的一個見解,不代表她說的是正確的11/10 22:41
#126         ,或著被法院接受的11/10 22:41
#127
: 看之前那些斬釘截鐵舉鳥例子說契約不成立也是zz11/10 22:42
#128
: 有沒有法官出來說的?律師說再多但判的又不是他們11/10 22:42
#129
: 行啊 支持提告11/10 22:43
#130
: 不同律師本來就有不同見解 正常啦11/10 22:43
#131       林智群律師fb就發表過不認為契約成立11/10 22:44
#132       阿見解不同誰對誰錯呢? 就上法院幹一架讓法官判定囉11/10 22:44
#133
: 法官不會讓這種過啦11/10 22:45
#134           過了以後有得忙了,每個去面試沒上的都跑出來告11/10 22:45
#135
: 十個律師只有一個說不成立,嗯……這11/10 22:45
#136
: 依我們公司法務妹妹的判斷,木棉花打契約不成立贏面9成9...11/10 22:46
#137
: 快點開告啊11/10 22:46
#138
: 之前有個人例子說得很好,菜市場強賣至少還得把東西處11/10 22:46
#139
: 還不快告 超北七11/10 22:47
#140
: 理好丟到你手上,現在是問問對方說ok就必須得買了11/10 22:47
#141
: 辯護律師的立場就是要站在客戶那邊啊 就算客戶是殺人現11/10 22:47
#142          行犯還是要想辦法把刑期壓低 所以支持題告看誰被洗臉11/10 22:47
#143
: 所以是要不要告?還是又是傳說中的保留法律追訴拳?11/10 22:47
#144
: 嘴一堆又不敢告 我也會啊 我就說鍾沒有勝訴的可能性 111/10 22:48
#145           %都沒有11/10 22:48
#146
: 風向律師講風向話術罷了11/10 22:48
#147
: 鍾還不趕快告反正也沒工商了11/10 22:49
#148
: 舉一堆爛例子然後說說得很好11/10 22:49
#149
: 鐘去聘這位女律師來打一定很有趣 網紅強強聯手炮打木棉花11/10 22:49
#150       反正就算敗訴律師還是拿的到錢...11/10 22:50
#151
: 這個律師只會測風向吧 之前UC也有找他 結果說一堆可以11/10 22:50
#152            告的成的也沒看人在告 由此可知就是嘴嘴開心而已 蹭粉11/10 22:50
#153
: 十之八九敗訴,浪費錢而已11/10 22:50
#154
: 這樣唬爛你,你才會聘他當律師ㄚ11/10 22:51
#155
: 告 都告11/10 22:51
#156
: 看律師的發片率,她現在拍片比較忙吧11/10 22:52
#157
: 又是這咖 之前也拍一部幫臭爆魚C講話 真的是只為了蹭11/10 22:52
#158            人氣來拍片的11/10 22:52
#159
: 鐘要拿證據出來  所謂的口頭約定是如何的說法11/10 22:53
#160
: 這是什麼等級的律師,SSR嗎???11/10 22:54
#161           這位和魔律師能比嗎11/10 22:54
#162
: 百萬鍾粉終於可以從廁所衝出來了感動11/10 22:55
#163
: 呵呵11/10 22:55
#164
: 每個律師都有一張嘴11/10 22:56
#165
: 律師本來就會幫付錢的辯護阿= =11/10 22:56
#166
: 只覺得木棉花處理有瑕疵,但真到法院一定不輸11/10 22:56
#167          甚至就算要賠償對方損失,但對方真的有損失嘛XD11/10 22:57
#168
: 當網路上有件事情發酵時 第一個衝出來的會是7 第二個是她11/10 22:57
#169
: 那叫鍾快告阿,拜託,這樣以後就是個範例11/10 22:57
#170
: 所以這個人是鍾的辯護律師嗎? 還是有人覺得他有收錢?11/10 22:57
#171
: 這樣不就所有面試上了被臨時拒絕都可以告了嗎,都是公司11/10 22:58
#172        信箱寄出來的吧......11/10 22:58
#173
: 坐等法院認證11/10 22:58
#174
: 就算叫那些認為不成立的 只要鍾請他一樣會幫 這就是律師11/10 22:58
#175
: 娘砲配智障律師 蠻好的11/10 22:59
#176
: 如果真的告而且勝訴就真的是很猛的律師了,不過贏的機率11/10 23:00
#177          嘛...11/10 23:00
#178
: 別這樣就說智障啦 XD 想法都一樣要法院幹啥11/10 23:00
#179
: 那就快告11/10 23:01
#180             不要只會拍片嘴砲11/10 23:01
#181             我想看鍾在法院被電爆11/10 23:01
#182             哭著找粉絲討抱抱11/10 23:01
#183
: 讚!支持鍾開吉11/10 23:04
#184
: 只能說不同律師有不同見解 問題就在是否有明確的意思表示11/10 23:05
#185        (價碼 時間都確定了沒)跟窗口是否有權代表公司11/10 23:05
#186
: 蹭人氣網紅跟蹭熱度律師11/10 23:05
#187
: 面試如果對方通知上了,事後反悔是可以提損害賠償11/10 23:06
#188           但這網紅律師的意思變成你去面試完沒上就可以告了11/10 23:07
#189
: 而且沒有書面契約 只是口頭契約 法官會從嚴認定11/10 23:07
#190
: 推文小心11/10 23:07
#191
: 因為面試時一定會談到工作內容、薪水、能上班的時間11/10 23:07
#192
: 網紅信心大振  大哥要被吉到島了嗎11/10 23:07
#193
: 然後就自動契約成立,不給你去上班都不行,黑人問號11/10 23:07
#194
: 推文那些罵律師智障的 自己小心11/10 23:08
#195
: 這樣意思是說窗口說要把公司賣100塊也能成立囉w11/10 23:08
#196
: 好了沒11/10 23:09
#197
: 支持瑩真律師幫鍾明軒辯護11/10 23:10
#198
: 我記住了,以後要是需要,絕不找這位律師11/10 23:11
#199
: 這律師,哈哈哈11/10 23:12
#200
: 律師就跟辯論比賽一樣、誰付錢就幫誰說話11/10 23:12
#201
: 判決了沒?律師比法官大了48411/10 23:13
#202
: 這位大律師可以找該名網紅合作控告木棉花 加油啊 支持你11/10 23:13
#203         們爭取自己的權益喔11/10 23:13
#204
: 如果律師夠厲害夠專業就不會出來拍YT了11/10 23:14
#205
: 可 會去罵鍾的真的不知道在想什麼。11/10 23:14
#206
: 成立啊,按照網紅律師的說法,清潔工大概不行,但如果11/10 23:15
#207
: 法律攻防本來就靠一張嘴www11/10 23:15
#208
: 又一個要流量是不是啊  快告好嗎11/10 23:15
#209
: 是公關部門或是業務部門寫個信跟你說台積電一百塊賣給11/10 23:15
#210           你,然後這契約就成立了11/10 23:15
#211
: 狂打99通電話 找個基於道義的律師來幫忙R11/10 23:15
#212
: 這麼無聊的事情 到底有什麼好討論? 川普會不會反殺11/10 23:16
#213            還比較有趣11/10 23:16
#214
: 只知駕照可以用雞腿換,現在才知連律師執照也行。11/10 23:16
#215
: 這契約到底成不成立還沒個定論 倒是有些人推文不要11/10 23:17
#216              那麼激動 免得到時候還要和檢察官辯說自己沒有在罵11/10 23:17
#217              律師沒指名道姓11/10 23:17
#218
: 律師執照可以繳回了11/10 23:18
#219
: 哼 契約書拿出來看啊11/10 23:20
#220
: 好喔,那還不快告死木棉花,伸張正義?11/10 23:22
#221
: 契約成不成立可以有很多見解,只是如果網紅律師的認定11/10 23:22
#222           方式成立,會在現實世界出現很多很好笑的情況11/10 23:23
#223
: 算了 這邊真有可能被律師吉還是不說了11/10 23:23
#224
: 叫她去問東吳的老二 關於契約怎麼成立啦淦11/10 23:23
#225        東吳跟文化大新館就在台北地院旁邊11/10 23:23
#226        找林誠二問問題時記得帶根菸就是了11/10 23:23
#227
: 一群看到自己相反意見的就質疑人家不算律師真是笑死 可11/10 23:23
#228          撥仔真是廢到笑11/10 23:23
#229
: 也就是網紅律師可以有她的見解但上法院必輸而已11/10 23:23
#230
: 我覺得律師說的沒有不對,但是木棉花不用鍾配是對的11/10 23:24
#231
: 法律只是最低標準,商業上鐘早就是黑名單了11/10 23:24
#232
: 也沒甚麼好吵的 討論契約非希洽業務11/10 23:25
#233
: 看來律師過剩了11/10 23:25
#234
: 鍾趕快找她幫打官司啊 還不快點11/10 23:25
#235
: 煩不煩啊 快滾啦11/10 23:27
#236
: 快上法院認證11/10 23:27
#237
: 韓國瑜的律師也什麼都說他們對啊11/10 23:28
#238
: 我去台積面試 應該也可以推定我是員工叫劉德音給我錢11/10 23:29
#239            11/10 23:29
#240
: 支持提告!!11/10 23:29
#241
: 這個人不是鍾的律師 他沒必要幫鍾說話11/10 23:31
#242
: 如果這告的贏 開公司的都得小心啦11/10 23:31
#243
: 哇 某些推文還真敢罵...是五毛所以不怕嗎11/10 23:34
#244
: 不要以為一定告不贏啊...我支持木棉花,不過民事契約認定11/10 23:36
#245         其實很寬鬆,白紙黑字是正式合作的形式,規定是口頭成立11/10 23:36
#246         即可11/10 23:36
#247
: 她說的就是完全以法律觀點看的阿11/10 23:36
#248
: 就算是法律觀點,信件中最低也必須要寫到公司確認合作11/10 23:37
#249
: 她意思就是合約已成立 但沒簽約所以反悔了你沒輒11/10 23:37
#250
: 而不是有提到金額跟初擬時間表就契約自動成立11/10 23:38
#251           按他的意思所有面試都會自動成立11/10 23:38
#252
: 契約成立也只是說好要給工作,但又沒細節也沒講違約條款,在11/10 23:38
#253       專案開始前就通知取消,實在看不懂要爭取啥。11/10 23:38
#254
: 台灣法律你是能信嗎,都亂判的11/10 23:38
#255
: 這律師後面不是有補充要口頭或信件成立還需要和甲方11/10 23:39
#256             擬定紙本契約嗎?很多人大概看一半而已吧11/10 23:39
#257
: 一般人不見得有跟公司簽工作約的經驗,但大多數人應該11/10 23:39
#258
: 不過她的跟據也就是那幾張email的圖的樣子就是了11/10 23:39
#259
: 都很清楚去面試都會談到網紅律師說成立契約的內容11/10 23:39
#260
: 支持提告11/10 23:39
#261
: 但公司如果沒用任何形式給錄取通知,那就不算啊11/10 23:39
#262
: 台灣律師真的很好考,要考到榜首進大事務所才會變溫11/10 23:40
#263             拿,否則都是有了這個案不知下個案在哪11/10 23:40
#264
: 這律師是在釣魚嗎XD11/10 23:40
#265
: 穈W來說,木棉花當然可以不私下賠償冷處理,反正11/10 23:40
#266             比法務私人工作室怎麼跟公司鬥,平時滿口社畜的鄉民11/10 23:40
#267             怎麼又開始認為公司這樣沒錯了11/10 23:40
#268
: 好多律師都說不成立,就妳意見不一樣11/10 23:41
#269
: 契約成立啊 但是毀約又怎麼樣?11/10 23:41
#270
: 木棉花的信件中連半句確認契約的字句都沒有,錯在哪11/10 23:41
#271           硬要說這樣就算,那秒毀也ok啊,因為根本沒違約罰則11/10 23:42
#272
: 去告啊,笑你不敢啦11/10 23:42
#273
: 酸酸說去告,然後法官如果判契約成立,酸酸一樣會酸恐11/10 23:43
#274            龍法官,誰不知道法忙鄉民的腦子怎麼運作的,哈哈11/10 23:43
#275
: 先舉證有被授權談合作好嗎?會被老闆打槍一次再被原廠商11/10 23:44
#276         打槍一次的糞提案,能事先被授什麼狗屁權我還真不相信11/10 23:44
#277
: 讚讚讚 坐看軒粉棉粉大戰 (拉板凳11/10 23:45
#278
: 要先舉證信件中任何公司確認任用或同意的字眼11/10 23:45
#279           如果舉不出來那其它都廢話11/10 23:46
#280
: HA↗HA↘HA↗HA↘11/10 23:46
#281
: 已經有人在腦補告的贏了 LUL11/10 23:47
#282
: 拍個片說說而已還可以賺流量,等他幫他打官司再說拉11/10 23:48
#283
: 支持去告木棉花啊 我他媽想看看鐵粉的嘴臉11/10 23:48
#284
: 律師無償幫明軒提告啊,我想看法官打臉11/10 23:50
#285
: 混ptt這麼久,隨便一個自稱律師出來放個屁就信?11/10 23:51
#286
: 推54說明11/10 23:52
#287
: 酸酸,木棉花贏:看吧,早就說了,鍾贏:恐龍法官,學11/10 23:52
#288            店畢業,法官真的好考。我先想好不輸劇本,嘻嘻11/10 23:52
#289            誰贏根本不重要,看看鄉民爭執才有趣11/10 23:53
#290
: 鍾粉,木棉花輸:看吧,早就說了,鍾輸:恐龍法官,學11/10 23:54
#291            店畢業,法官真的好考。我先想好不輸劇本,嘻嘻11/10 23:54
#293
: 其實反過來說也一樣  咦!?11/10 23:54
#294
: 誒不是 如果你真要告木棉花是要要求什麼?怎樣叫告贏?11/10 23:55
#295
: 那你吉他先11/10 23:55
#296
: 不是啊,等人家真的告贏又有一波免費廣告在八卦版了11/10 23:55
#297             ,是怎樣大家最近這麼關心他?11/10 23:55
#298
: 竟然有人懷疑他不是律師XDD11/10 23:55
#299
: 所以什麼時候開吉?11/10 23:56
#300
: 沒差阿 不然的話他去幫鍾打這場訴訟阿11/10 23:56
#301
: 狗了一下,高級台灣人,還是不要碰她比較好x11/10 23:57
#302
: 要嘛看你走契約→使用人故意過失視作本人責任11/10 23:57
#303          要嘛看你走侵權→民法184打員工188打木棉花11/10 23:57
#304          就這麼簡單 有很難嗎11/10 23:57
#305
: 每個律師見解不同不是很正常嗎,不然開庭要講什麼wwwww11/10 23:58
#306          就我看來這就想蹭一波流量而已啦,也沒蹭到多少,可憐哪11/10 23:59
#307
: 呃我是覺得她這樣只會有反效果啦11/10 23:59
#308
: 就是法匠而已11/11 00:00
#309
: 笑死,一堆人都自以為比律師專業了…鐘討人厭是一回11/11 00:00
#310             事,整個事件的客觀事實又是另一回事。另外這律師要11/11 00:00
#311             蹭話題就會說契約不成立了哪會站在逆風處11/11 00:00
#312
: 他講他的法律見解 法官理不理她再說啊厂厂11/11 00:01
#313
: 沒差啦 這邊鍵盤律師團 比較吃香11/11 00:01
#314
: 我看她也沒說要他提告阿 而且還說這樣爆出合作內容以後江11/11 00:02
#315        湖走跳的名聲要自己承擔了11/11 00:02
#316
: 這哪個雜牌律師?????11/11 00:03
#317
: 然後還一堆人在小學吵架要他去幫鐘告,要也是叫鐘本11/11 00:03
#318             人快去委託他告吧XD11/11 00:03
#319
: 讓各位知道如果有需要不要找這位律師11/11 00:03
#320
: 站在逆風處怎麽不是蹭話題 就是逆風才會與眾不同= =11/11 00:03
#321
: 容不下不同意見就氣噗噗 真的他媽智障 跟綠共一樣 真的11/11 00:04
#322           很可悲11/11 00:04
#323
: 反正現在只要逆風就殺11/11 00:05
#324
: 我認識的律師說不算欸 你那哪家的11/11 00:05
#325
: 所以要告了嗎11/11 00:06
#326
: 要蹭熱度本來就是會刻意向少數意見靠攏吧11/11 00:06
#327
: 其實影片說得很清楚啊11/11 00:07
#328
: 上面都已經貼出人家的牌了 還在問哪家的?11/11 00:08
#329
: 鍾不就是跟木棉花撕破臉 才有熱度嗎 這叫逆風高飛11/11 00:08
#330
: 支持快點去告11/11 00:08
#331
: 我認識的好幾個律師也說不算喔11/11 00:08
#332
: 律師說算就算我們還要法官幹嘛@@11/11 00:09
#333
: 所以最終還是要以法官認定為準啊11/11 00:09
#334
: 就是有的說算 有的說不算阿11/11 00:10
#335
: 又一個蹭熱度的呵呵11/11 00:11
#336
: 想紅11/11 00:13
#337
: 鄉民先po一下自己的律師執照再來嘴11/11 00:13
#338
: 想紅 建議重讀法律11/11 00:14
#339
: 律師那麼多個,你就信這一個?上法院看怎麼判11/11 00:15
#340
: 版上又出現一堆鍵盤律師了哈哈哈11/11 00:15
#341
: 為啥一定要有律師執照才能嘴律師 不懂11/11 00:15
#342
: 笑死 趕快告 笑你不敢11/11 00:15
#343
: 這時候又不尊重專業了 哈哈 律師見解不同很正常吧11/11 00:16
#344
: 反正木棉花有法務11/11 00:16
#345
: 如果真的對簿公堂,最終是看法官11/11 00:17
#346            反正鍾也沒要告 大家吵得很激烈11/11 00:17
#347
: 之前很多人都說不成立欸……但是律師確是這樣說…11/11 00:19
#348
: 人家還想吃這行飯就不會衝動提告 鄉民們不用再喊燙了11/11 00:19
#349
: 律師講那麼多  最後還不是看法官決定11/11 00:21
#350
: 欸欸人家好歹是律師,推文要注意啊11/11 00:21
#351
: 呵呵 不合自己意就出來喊蹭 合自己的就默不作聲甚至在11/11 00:21
#352            那推反觀 偉災4v11/11 00:22
#353
: yt難得有這麼大的吉 身在這個領域的當然要蹭一下11/11 00:22
#354
: 跟小粉紅一個樣欸,果然大家都是中國人11/11 00:23
#355
: 我覺得有不同見解也不是什麼壞事11/11 00:24
#356
: 連配多少音、報酬都沒談 木棉花也可以叫鍾去錄然後不放在電11/11 00:24
#357       影裡也不給酬勞 鍾不去就可以拿這位律師的說法告鍾了11/11 00:24
#358
: 反正也不是哪一個律師說了算11/11 00:24
#359
: 告啊 契約不能有兩個甲方==11/11 00:25
#360
: 好爽喔 一直蹭 流量爆表了 哈哈哈11/11 00:25
#361
: 呵呵 現在很多法律系畢業找不到工作的吧11/11 00:26
#362
: 下一個誰要蹭的  全部一起上11/11 00:26
#363
: 還是要看雙方談的內容吧!這律師……算了,懶得說11/11 00:27
#364
: 那就告阿 順便找這個蹭流量的律師辯護 反正妳說成立嘛11/11 00:27
#365
: 期待去告的結果11/11 00:28
#366
: 雙標仔。肥宅不是說要尊重專業。現在律師說的又不尊重。11/11 00:30
#367
: 告起來,我要看到血流成河11/11 00:33
#368
: 有能力的律師才沒空拍YT11/11 00:33
#369
: 而且轉這篇的原PO也很懂,知道板友其實都懶著去看原片11/11 00:34
#370
: 又一個蹭流量仔 跟鍾同等級水準11/11 00:34
#371
: 那麼多律師我不能信比較多人說的面向?11/11 00:34
#372             好哦,我就爛.jpg11/11 00:34
#373             反正鍾覺得自己很會配音就去吉木棉花11/11 00:34
#374
: 哇,推文有人在扣五毛帽子了?不認同鐘的就五毛,帥喔11/11 00:35
#375
: 或原文。人家的論調明明板上沒少出現過,即鍾就算要求11/11 00:35
#376            違約相關損失,也要證明自己為了這個約損失了什麼。11/11 00:36
#377
: 推瑩真律師!!11/11 00:36
#378
: 律師根據不同的角度援引不同的法規去進行主張很正常啊11/11 00:36
#379           ,我看了之後也很驚訝「哇!原來一件事還可以這樣看」11/11 00:36
#380           倒是鄉民發言謹慎點吧,就不要真的搞到自身也要上法院11/11 00:36
#381
: 欸不是 人家有牌律師也要被酸 這裡有這麼多法官律師11/11 00:36
#382              ㄇ  律師法官對法條本就各有見解所以才要對簿公堂,11/11 00:36
#383              現在就說人家輸定太武斷了吧11/11 00:36
#384
: 支持提告啊,看誰站得住腳,你鐘就不敢提告啊,自己放人11/11 00:36
#385          鳥還敢嘴木棉花,真的是雙標甲有夠可憐,法官哪裡才是一11/11 00:36
#386          切好嗎,律師想蹭人氣?11/11 00:36
#387
: 又一個來蹭熱度的==滾啦我他媽94要看專業配音員配的啦11/11 00:36
#388          去巴哈看一下中配鬼滅就能感受到484專業的差很多了好嗎11/11 00:38
#389
: 這女的別吵啦 講這些上法院還不知道誰贏11/11 00:38
#390
: 這種當然就是看要不要告而已 這律師說的是有依據的11/11 00:39
#391
: 這律師會咬自己YT圈? 別傻了11/11 00:39
#392
: 一堆酸民什麼都不是也在跟人家大談闊論11/11 00:39
#393          只是告了後 以後不好接業配而已11/11 00:40
#394
: 快吉啊11/11 00:41
#395
: 一群伊井野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11/11 00:41
#396
: 有人律師都敢罵 不怕收傳票嗎11/11 00:42
#397
: 不是告了之後不好找業配,是法官如果讓這次過了那以後一11/11 00:43
#398          堆這種的,公司光處理就累死,而且鐘自己嘴臭誰還敢找他11/11 00:43
#399          業配啊付錢還要被人羞辱有沒有那麼M,人家好聚好散就他11/11 00:43
#400          每次不順他的意就開始攻擊公司,誰找他都不會賺,賺得永11/11 00:43
#401          遠是鐘11/11 00:43
#402
: 快去告阿 笑甲不敢11/11 00:43
#403
: 那這律師還不快幫鐘告11/11 00:44
#404
: 律師要被出征囉11/11 00:44
#405
: 可是她的依據  是email就能構成契約 其他律師不認同11/11 00:44
#406
: 有律師證才能嘴律師又是什麼邏輯?11/11 00:48
#407
: 釣出一堆法盲11/11 00:48
#408
: 那就去告啊 快點好不好11/11 00:49
#409
: 這律師哪間出來的 有點慘欸11/11 00:49
#410
: 支持提告 木棉花罪大惡極歧視甲甲天理不容11/11 00:55
#411
: 好可怕 只要得罪特定小圈圈 專業人士就事論事都會被圍攻11/11 00:56
#412
: 就都當別人沒專業啊笑死XD11/11 00:56
#413         可以嘴啊只顯得好笑而已11/11 00:57
#414
: 可以嘴阿 但要有邏輯阿 你看看好幾個舉那什麼鳥例子11/11 00:57
#415
: 難道面試前就得給offer? XD11/11 01:02
#416
: 講的好像她就事論事 別的律師不是就事論事一樣= =11/11 01:02
#417
: 好啊就當鍾辯護律師啊,支持提告11/11 01:02
#418
: 我只覺得鐘要告就快去告,搞的中間接頭那個人肯定在公司11/11 01:03
#419          也很難待吧,如果沒有錄音影片佐證是因為政治立場或是其11/11 01:03
#420          他因素而非能力的問屜,木棉花是否會提誣告?這有一堆的11/11 01:03
#421          問題在啊!11/11 01:03
#422
: 笑死 一堆伊井野 395樓專業喔 嘔嘔嘔嘔嘔11/11 01:04
#423
: 能成立就去告阿 最好讓這位律師幫他打囉 笑死11/11 01:05
#424
: 沒法律相關背景不好評論,但該律師這樣說自然有她的道11/11 01:07
#425          理,不像一群酸民只會偏激的酸其中一方11/11 01:07
#426
: Errr 本想說些什麼的 但還是算了11/11 01:16
#427
: 小咖律師蹭熱度不意外11/11 01:18
#428
: 笑死人 這種律師ㄏㄏ 支持鍾找她提告!11/11 01:19
#429
: 釣出一串法盲  根本天才小釣手11/11 01:20
#430
: 要是能告贏絕對一舉成名11/11 01:21
#431
: 配音配的那麼難聽 就閉嘴別靠北靠母 鍾甲真的噁11/11 01:21
#432
: 八卦鍵盤律師vs真 律師11/11 01:22
#433          *西洽11/11 01:23
#435
: 鍾怎麼可能敢告啦,除非他不想在網紅圈混了XD11/11 01:24
#436
: 訟棍想找法條來告還是有辦法啦11/11 01:24
#437
: 這個律師不是每次都在蹭熱度嗎XDD11/11 01:25
#438
: 建議鐘告的時候請這個律師11/11 01:29
#439
: 我學法我也不看好,可以看看其他律師怎麼說就知道了11/11 01:30
#440             林智群律師 https://reurl.cc/8n8yWo11/11 01:30
#441             巴毛律師 https://reurl.cc/Xkye4M11/11 01:30
#442             王大明提出過往案例 https://reurl.cc/2gVbZa11/11 01:30
#443
: 這樣也要蹭熱度,哈哈11/11 01:31
#444
: 這律師太混了吧.......11/11 01:34
#445
: 公司寄出的信怎麼不算代表公司...?所以你各位平常公司11/11 01:38
#446          說留信件存證留心酸的?11/11 01:38
#447
: 還有律師不代表每一樣法律都超強,一般都有專攻的11/11 01:39
#448             當然不是說瑩真律師不好11/11 01:39
#449             她實際上在推廣法學知識來說幫助很大11/11 01:39
#450             只是這次時間在內容不明確的情形下很難說沒有違反民111/11 01:39
#451             53的“必要之點”11/11 01:39
#452             且雙方認知又有落差11/11 01:39
#453             鍾的影片就是關鍵,他以為是配電影11/11 01:39
#454             然而他po的內容卻也是寫活動11/11 01:39
#455             眾多因素看下來,真的沒什麼勝訴空間11/11 01:39
#456
: 你公司員工自做主張把你公司賣掉也代表公司= =?11/11 01:39
#457         同樣也一堆律師跟她持相反說法 怎麽不說其他律師也是專業11/11 01:40
#458
: 算不算看事情,一般業務上必要買賣商品只要確定是員11/11 01:44
#459             工算,但重大事情就要看代表權,民法公司法都有相關11/11 01:44
#460             規定11/11 01:44
#461             僱用契約依常理判斷就不可能每個員工都可以簽11/11 01:45
#462
: 幾個律師看下來契約又沒提到違約賠償的部分成不成11/11 01:45
#463             立根本沒差啊 鍾要自己舉證受到損害要求賠償而已11/11 01:45
#464
: 告啊11/11 01:47
#465
: 哇來看好多鍵盤律師喔,被真律師屌打11/11 01:49
#466
: XDDD11/11 01:49
#467
: 直接去法院說比較快,明顯這件事不同律師結論就不同,本11/11 01:49
#468         來律師對法條看法不一致很正常,不然賺什麼?11/11 01:49
#469
: 跟一個蹭熱門話題的律師認真?11/11 01:50
#470
: 真律師說的是哪個?11/11 01:50
#471
: 覺得能成立就上法院 就是這麼簡單 我倒是想看這個案11/11 01:54
#472            例如何能贏11/11 01:54
#473
: 律師又不是法官== 律師就是哪邊有好處就想辦法找到立足11/11 01:55
#474          點幫該方說話啊 殺人犯錢拿出來還不是會有律師幫忙辯護11/11 01:55
#475          ?但成立與否的判定還是在法官 不是律師說是就是欸11/11 01:55
#476
: 快告!我要看認證11/11 01:56
#477
: 會不會成立 打一場官司把11/11 01:57
#478
: 不知道詳細內情的推斷都只是猜11/11 01:59
#479
: 律師粉專本來就主張什麼都能告 不然怎接案11/11 02:01
#480
: 即使退一步來說法律上告贏也不代表符合社會風氣吧11/11 02:02
#481
: 告不告不在意11/11 02:06
#482            但他配的真的不行11/11 02:06
#483            我覺得他平常說話的聲音還比較合適11/11 02:06
#484
: 律師有鄉民懂法律嗎?11/11 02:14
#485
: 酸民已經失去理智到連智障都罵出來了…這種和五等分一11/11 02:15
#486           樣的事情等法院認證就好幹嘛吵成這副模樣11/11 02:15
#487
: 不同律師也有不同見解阿 尤其每個律師擅長的部分不同11/11 02:16
#488             樓上幾個就是覺得不成立的 反正就那句 要就告 不然就11/11 02:16
#489            是胡鬧11/11 02:16
#490
: 板上就一堆很愛自以為很懂法律的鄉民啊11/11 02:19
#491
: 我也蠻想看看這位女律師是如何幫他告贏的11/11 02:20
#492
: 板上是真的很多律師在逛版啊,不要井底好嗎11/11 02:23
#493
: 律師缺案子嗎?11/11 02:23
#494
: 趕快去告 笑了11/11 02:26
#495
: 這個不就專門蹭熱度的,之前一堆實務上穩輸的爭議事件也11/11 02:27
#496         都是她在那邊說成立。11/11 02:27
#497
: 本來不同律師就有不同見解 你不同意就針對爭點討論就好11/11 02:35
#498            某些人講沒兩句話就開始人身攻擊、還嘴人家執照用雞腿11/11 02:35
#499           換的… 就這水準還是別嫌鍾粉智商低吧 我看你們也是半11/11 02:35
#500           斤八兩吧zz11/11 02:35
#501
: 真的一堆法盲 不懂法律沒關係 不要不懂裝懂 很難看11/11 02:41
#502
: 笑死11/11 02:43
#503
: 快去告啦11/11 02:46
#504
: 笑死,他這慫貨敢告木棉花嗎?11/11 02:49
#505
: 快請她來替自己打官司吧 雖然我還是覺得不成立11/11 02:54
#506
: 這個嘛  就像打99通就能幫你辯護的律師一樣   有案就接11/11 03:01
#507          能贏就好11/11 03:01
#508
: 只要有心,你我都比律師強11/11 03:07
#509
: 支持上法院 好想知道誰會贏11/11 03:08
#510
: 告起來告起來11/11 03:15
#511
: 「要式」還是「諾成」契約呢? どちら。11/11 03:19
#512
: 笑死 推文一堆沒牌罵有牌的11/11 03:20
#513
: 讚 雖然我不怎麼喜歡鐘11/11 03:23
#514
: 一堆法盲跑去戰律師笑死,每個酸民都說強者我朋友律師,怎11/11 03:28
#515       麼不敢把朋友律師的大名公布一下,都會嘴而已11/11 03:29
#516
: 上面有板友提供其他有牌的說法 只能說比瑩真律師的說11/11 03:29
#517             法更貼合實驗層面的商業摸式 特別還提出三個實際判例11/11 03:29
#518             11/11 03:29
#519
: 我也想看上法院誰會贏 鍾贏的話會開啟網紅大吉時代11/11 03:53
#520
: yt多少都吃過大廠啞巴虧吧,就一堆木棉腦粉出來罵,實11/11 04:30
#521          際上是什麼狀況大家還不是知道ww11/11 04:30
#522
: 哇喔~支持鍾請這位律師幫自己討一個公告11/11 04:32
#523
: 各方見解不同啊11/11 04:46
#524
: 最後還是看法官啦11/11 05:22
#525
: 不是,扯那麼多,覺得自己有理、站得住腳就告下去咩!11/11 05:46
#526           上法院讓法官評斷誰對誰錯不是最公正?不然兩派在那邊11/11 05:46
#527           扯半天是能扯出什麼結果?11/11 05:46
#528
: 就請那位講告得成的律師出面幫告11/11 05:58
#529
: 蹭11/11 06:01
#530
: 問一千個律師再來告訴我成立的人佔多少11/11 06:07
#531
: 寄封信就能算契約成立,那商業書面簽約幹嘛?11/11 06:17
#532
: 讚讚 八卦版肥宅都不用律師執照就比有牌的還厲害了11/11 06:19
#533
: 阿明還不快請他來告11/11 06:37
#534
: 好咩好咩,你這麼厲害就去告啊~講這麼多 呵呵11/11 06:47
#535
: 那就去告啊 笑死 告贏再提醒我推回來11/11 06:52
#536
: 想紅而已啦11/11 06:53
#537
: 聽聽就好,每個律師都有自己的見解,不然為什麼有人說法律11/11 07:03
#538       這種東西,初一十五不一樣11/11 07:03
#539
: 我只信古美門的凹法11/11 07:05
#540
: 沒想到這篇文這麼多律師?11/11 07:09
#541
: 又不是律師說的就都對,不然怎麼會有敗訴的11/11 07:16
#542
: 我要去信義房屋跟永慶應徵,然後傳簡訊給客戶說房屋成11/11 07:16
#543           交,每坪都只要1000塊,契約成立11/11 07:16
#544
: 單看法律違法啊 啊實務上成不成立本來就是另一回事11/11 07:27
#545         兩方講得都沒錯但是沒必要一直出來蹭11/11 07:27
#546
: 法律人 ㄏㄏ11/11 07:31
#547
: 客戶沒回覆確認,是成立個屁?11/11 07:34
#548
: 支持兩位去告 幫助大家了解法律事實 看是誰對誰錯11/11 07:44
#549
: 蹭,同意告讓法律認證11/11 07:46
#550
: 不爽就上法院阿==11/11 07:55
#551
: 支持鍾提告,這是他的權益11/11 07:57
#552
: 支持提告11/11 08:02
#553
: 那快告啊^^11/11 08:03
#554
: 好了啦,現在粉絲都要說其他律師講的都是無牌的律師11/11 08:09
#555
: 甲蟲11/11 08:09
#556
: 本來瑩真律師講的就表面的基本原則而已,內容沒什麼11/11 08:10
#557             考量,打官司這樣很吃虧11/11 08:10
#558
: 笑死 那我在企業工作,我從公司信箱可以發出信件 可以自11/11 08:14
#559          行決定採購廠商嗎11/11 08:14
#560
: 比較好笑的是PTT平常殺人新聞狂酸法官,一個律師出來11/11 08:16
#561             講自己不喜歡聽的東西時又說要信法官給法官判了XD11/11 08:16
#562
: 騙流量的 這種youtuber都該抵制11/11 08:21
#563
: 文組相輕欸 這麼多法律系氣到跳腳是怎樣?11/11 08:25
#564
: 蔣子謙律師  https://reurl.cc/ldARkA11/11 08:28
#565             抱歉啊,我包含前面貼的至少三個有牌律師一致覺得不11/11 08:28
#566             11/11 08:29
#567             鍾應該很委屈,趕快告吧11/11 08:29
#568
: 確定律師不是在挖洞?11/11 08:29
#569
: 硬啦wwwww11/11 08:31
#570
: 乍看之下還以為下面推文嗆賴瑩真的都是律師XDD11/11 08:32
#571
: 這咖到底在幹嘛,吵完沒11/11 08:35
#572
: 吃相越來越難看了11/11 08:47
#573
: 鍾粉怎麼都只敢躲在這篇取暖啊11/11 08:48
#574           https://i.imgur.com/gcTVUHv.jpg11/11 08:48
#575           我是建議快告,鍾告木棉花,然後這個廠商告鍾11/11 08:49
#576           然後大家再來看結果笑11/11 08:49
#577
: 哦哦,有律師有不同見解了~11/11 08:58
#578
: 拜託鍾委託這個律師提告,真的拜託一定要告,我想看後續w11/11 09:00
#579         www11/11 09:00
#580
: 一位律師的話就能聽喔11/11 09:01
#581
: 口頭上合意,沒合約也是站不住腳11/11 09:03
#582
: 有各種觀點很正常吧11/11 09:14
#583
: 看來這個窗口真的要被離職了11/11 09:15
#584
: 你推定窗口有得到授權跟公司有給授權是兩回事欸,公司11/11 09:15
#585            沒給授權的話再怎麼推定都是無權代理啊,而且能用公司11/11 09:15
#586            裡的電話、電子信箱之類的“聯絡手段”不代表能決定公11/11 09:15
#587            司任何事情吧11/11 09:15
#588
: 快告阿,法官怎判才是重點11/11 09:21
#589
: 民事契約本來就是合意就成立!只是契約內容是什麼才是關鍵11/11 09:24
#590      如果只是挑角色試配音根本沒啥好說的11/11 09:25
#591      試完配音覺得不合適不要你也可以!除非契約寫明給鍾!11/11 09:29
#592
: 你應該拿這篇去給鍾看,支持他提告。PO在西洽上他又不會11/11 09:42
#593         看,怎麼知道可以提告11/11 09:43
#594
: 快告啊 很多鄉民覺得大律師欸11/11 09:57
#595             怎麼一堆鍾粉取暖 不看其他律師見解11/11 09:57
#596
: 站得住腳就去告阿11/11 10:14
#597          瑩真律師講講法律常識還OK 但她就很喜歡當法官 把案例該11/11 10:17
#598          怎麼判都說很死 早晚會出包11/11 10:17
#599
: 今天賭爛的點是在你根本不尊重配音 誰理你契約啊11/11 10:22
#600
: 建議先看完整段影片再評論11/11 10:31
#601           這篇Po文只截其中一點出來而已還不夠完整11/11 10:31
#602
: 成立一回事 換掉一回事 不爽提告 贏了只是木方賠錢 結果還11/11 11:23
#603        是會換掉11/11 11:23
#604
: 笑死 這律師的老師是誰 我很想去訪問他是怎麼放這人出來11/11 11:23
#605
: 笑死,其他一堆律師都說根本沒有成立11/11 12:14
#606
: 律師的工作不是真相 而是委託人的最有利判決11/11 12:15
#607
: 成立就去告啊,啥蝦甲甲11/11 12:20
#608
: 律師就跟球員一樣阿 有誰會在上場前說自己輸?11/11 12:27
#609
: 快告啊11/11 12:31
#610
: 怎麼有人不是討論問題而是直接對律師人身攻擊……11/11 12:31
#611
: 快告啊 告贏再上來說啊11/11 12:47
#612
: 太遺憾了 你還是滾吧流量仔11/11 14:09
#613
: 一個蹭流量的律師11/11 14:14
#614
: 能告上法院的就不要小圈圈裡放話啦(O11/11 14:37
#615
: 果然youtuber流量法則,一路蹭,一直蹭,蹭好蹭滿,大11/11 17:32
#616          家發大財,讚讚!瑩X律師快跟鍾合作告死木棉花,又可以11/11 17:32
#617          海賺一波流量,發好幾部片,好生意,不做可惜啊11/11 17:32
#618
: 噓爆她 先證明業務部門任何職員都有權代表公司 告得贏去告11/11 18:31
#619        祝他頻道爛掉11/11 18:31
#620
: 要告早就告了,而不是等上映了再來公審批鬥11/11 18:46
#621
: 這麼好告去幫他告啊11/11 18:50
#622       只會在旁講幹話 你講的=判決結果???11/11 18:50
#623       快告一告啦流量仔11/11 18:51
#624
: 那出來幫鐘提告啊11/11 19:45
#625
: 這樣就算成立,那我應該買了20台以上的車了11/11 20:57
#626
: 各位鍵盤律師 去考律師好了 論點不同酸三小11/12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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